(2013年8月5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福安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溪北洋新区公建设施EPC项目捆绑核心区用地综合开发的议案》及议案有关事项的说明。为了加快福安市溪北洋新区建设,会议决定同意市人民政府采用EPC模式建设溪北洋新区重要公建设施并捆绑核心区629亩经营性用地进行城市综合开发,并将中建海峡提交的溪北洋公建设施EPC项目的年度工程款支付计划纳入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该议案所规定的条款和要求组织实施。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3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