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16年
第6号
(总第三十六号)
目 录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议程(草案)
(2016年8月30日)
1.听取和审议市发改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审计局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5.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6.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8.人事任免;
9.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10.其他。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日程安排方案
(2016年8月30日)
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8
月
30
日
星
期
二 |
上
午 |
8:30
至
11:00 |
第一次全体会议:
1.听取市发改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经工委主任赵飞作初审报告;
2.听取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经工委主任赵飞作初审报告;
3.听取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财经工委主任赵飞作初审报告;
4.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司工委主任刘东升作初审发言;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农村工委主任郑彦鑫作初审发言;
6.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7.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阮少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缪晓婧同志任职的议案、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蔡婕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8.拟任人员作表态发言;
9.其他。 |
尤
长
铃 |
11:00
至
12:00 |
分组审议:
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提请审议阮少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缪晓婧同志任职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蔡婕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
各 组
召集人 |
下午 |
3:00至
5:00 |
继续分组审议 |
各 组召集人 |
5:10
至
5:30 |
第二次全体会议:
1.表决决议草案;
2.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3.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
尤
长
铃 |
分组审议地点:第一组 市人大机关四层第一会议室
第二组 市人大机关四层第二会议室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
《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林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今年上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各种困难挑战,着力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是较好的。但是,也面临着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重要指标增幅回落明显,经济整体实力依然疲软,项目进展不佳,财政收入下行明显,传统主导产业低迷,金融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等,这些问题都将制约和影响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了确保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十三五”规划开局目标,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围绕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报告中关于下半年计划执行的意见措施是切实可行的,现在距年终不到五个月时间,关键是要大力抓好落实。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既定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分解落实年度计划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并加强督查考核。针对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在创新和加快转变上下更多功夫、见更大实效,使经济增长真正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能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系统地研究对策措施,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和超额实现年初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各项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二、破解发展难题,加快转型升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宁德市有关政策精神,加强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各种要素制约问题的研究,在扩大供给、深挖潜力、科学配置上采取针对性措施,力争在缓解资金、用地、用能、用工紧张和节能减排制约等问题上有所突破。调整优化要素配置结构,加强对要素配置的统筹,促进要素向高端产业、优势企业、重点工程、民生项目等一些对我市发展有引领作用领域集中。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电商产业。深入企业,掌握实情,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化解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如能否实际解决类似福建大成电机集团反映的问题,在不影响环保的前提下,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狠抓投资增长,大力拓展市场。下半年的经济增长最需要投资和工业增长的有力支撑。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重大项目会战攻坚,加快以城市基础设施为主的城市核心区建设进度。积极谋划新的投资增长点,充实重大项目储备,优化投资结构。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外需和内需相结合,保持工业平稳增长。以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方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并强化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从技术改造、科研攻关、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四、强化财税征管,确保稳定收入。财政收入是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互为因果。要继续推进主体财源建设,建立稳定长效的财政增长机制,增强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活力; 要切实强化组织收入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规范依法纳税,保障主体税种稳步增长,努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税收漏洞,实现应收尽收;要多方争取资金支持,“眼睛向外”向中央、省等上级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眼睛向下”想方设法充分激活民间资本,以此减轻本级财政压力,融合多方财源,共同促进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
五、切实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强农扶贫工作,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和农村发展活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做好创业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用药安全、稳定物价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工作。全面办好年初人大五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实事,努力实现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的新局面。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31日
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略)
(2016年8月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2016年8月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 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财经工委对《市人民政府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尤长铃带领财经工委和常委会部分委员、人大代表,重点视察了福安柳堤污水处理厂、福安一中溪北洋新校区、福安铁湖工业园区电机电器配套及标准化厂房建设、福建大成电机集团有限公司、福安富春西岸城市综合体项目东百置业、赛岐北部新区路网建设、赛湾万亩葡萄休闲观光园建设等项目,并召开有关座谈会。现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据了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在上半年的执行情况大致如下: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61.3亿元,增长6.8%;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3.74亿元,增长4.1%;规上工业总产值501.76亿元,比增(现价)0.48%;规上工业增加值102.27亿元,增长6.8%;工业用电量29.19亿千瓦时,增长18.12%;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00.47亿元,负增长7.1%;公共财政总收入158773万元,负增长17.45%,其中地方级收入100918万元,负增长27.66%;出口总值5.69亿美元,负增长30.1%;实际利用外资1656万美元,负增长3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85亿元,增长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74元,增长8.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85元,增长10.2%;居民价格指数101.6,增长1.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三项指标增幅位居宁德市前三名。从视察调研情况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进展比较顺利。福安柳堤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污水3.5万吨;福安一中溪北洋新校区主体工程和设施将于年底竣工,有望于2017年秋季投入使用;福安铁湖工业园区电机电器配套及标准化厂房项目己建成一期25亩4座标准化厂房并公开出租;福安富春西岸城市综合体项目东百置业一、二期住宅已全面动工建设,住宅一期6幢大楼将于2016年底正式交付使用;赛岐北部新区路网建设7条道路总投资78000万元,已完成投资36000万元,其中长0.86公里,宽24米的下浦路已建成通车;赛湾万亩葡萄休闲观光园象环、苏阳、江兜、炉山、下广等村约20000亩钢构大棚葡萄园,建设配套道路和水利设施,总投资估算15000万元。已完成投资10100万元;福建大成电机集团有限公司溪北洋年产300万台环保节能自吸泵项目(宁德市重点项目)已投产,但因住建、环保部门在项目审批文件注明不含浸漆、喷漆等电机生产工序,现企业强烈反映此生产工序在其他地方加工后运至项目地点组装生产,既增加企业成本又影响生产进度,请求政府设法破解。
综上所述,财经工委认为,上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各种困难挑战,着力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是较好的。但是,也面临着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重要指标增幅回落明显,经济整体实力依然疲软,项目进展不佳,财政收入下行明显,传统主导行业低迷,金融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等。
为确保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十三五”规划开局目标,财经工委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围绕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报告中关于下半年计划执行的意见措施是切实可行的,现在距年终不到五个月时间,关键是要大力抓好落实。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既定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分解落实年度计划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并加强督查考核。针对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继续以科学发展为主线,切实在加快转变上下更多功夫、见更大实效,使经济增长真正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能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系统地研究对策措施,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和超额实现年初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各项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二、破解发展难题,加快转型升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宁德市有关政策精神,加强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各种要素制约问题的研究,在扩大供给、深挖潜力、科学配置上采取针对性措施,力争在缓解资金、用地、用能、用工紧张和节能减排制约等问题上有所突破。调整优化要素配置结构,加强对要素配置的统筹,促进要素向高端产业、优势企业、重点工程、民生项目等那些对我市发展有引领作用领域集中。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电商产业。深入企业,掌握实情,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化解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如能否实际解决类似福建大成电机集团反映的问题,在不影响环保的前提下,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o:p>
三、狠抓投资增长,大力拓展市场。下半年的经济增长最需要投资和工业增长的有力支撑。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重大项目会战攻坚,加快以城市基础设施为主的城市核心区建设进度。积极谋划新的投资增长点,充实重大项目储备,优化投资结构。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外需和内需相结合,保持工业平稳增长。以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方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并强化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从技术改造、科研攻关、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四、强化财税征管,确保稳定收入。财政收入是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互为因果。要继续推进主体财源建设,建立稳定长效的财政增长机制,增强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活力; 要切实强化组织收入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规范依法纳税,保障主体税种稳步增长,努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税收漏洞,实现应收尽收;要多方争取资金支持,“眼睛向外”向中央、省等上级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眼睛向下”想方设法充分激活民间资本,以此减轻本级财政压力,融合多方财源,共同促进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
五、切实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扎实做好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和强农扶贫工作,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和农村发展活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做好创业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用药安全、稳定物价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工作。全面办好年初人民代表大会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实事,努力实现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的新局面。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略)
(2016年8月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的初审意见
(2016年8月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 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财经工委对市人民政府《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预算(以下简称预算),公共财政总收入356220万元,其中地方级公共财政收入242080万元,加上各项上级补助、转移支付等,当年财力总收入416749万元,相应安排财力总支出4167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929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792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0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30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3396万元。从预算执行情况来看,1-6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158773万元,完成预算44.56%,比上年同期减收33549万元,下降17.45%。其中地方级收入100918万元,完成预算的41.69%,同比减收38581万元,下降27.66%。预算支出171583万元,比上年同比增支93万元,增长0.05%。政府性基金收入29851万元,完成预算的38%,同比减收16423万元,下降35.49%。政府性基金支出565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支20094万元,下降26.2%。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559万元,完成预算的79.5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632万元,完成预算的36.02%。国有资本经营尚无收支发生。
根据市人民政府报告,结合对财税部门的了解,财经工委认为,上半年,市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市委以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压力和挑战,多方组织收入、统筹调度资金,有效地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预算执行过程虽较平稳,但是今年收入放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十分突出。财政收入未能实现“双过半”,而且降幅较大;公共财政总收入中税收比重继续下降、非税收入也大幅减收;下半年财政收支平衡和资金调度将面临着很大困难。
财经工委认为,报告中关于下半年预算执行的意见措施是切实可行的,现在距年终不到五个月时间,关键是要大力抓好落实。建议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严格按照既定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税职能,继续推进主体财源建设,建立稳定长效的财政增长机制,增强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活力; 要切实强化组织收入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规范依法纳税,保障主体税种稳步增长,努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税收漏洞,实现应收尽收;要多方争取资金支持,“眼睛向外”向中央、省等上级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眼睛向下”想方设法充分激活民间资本,以此减轻本级财政压力;要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杜绝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确需追加的预算支出,应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要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从严从紧原则,严格控制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工资发放、机构运转、重点支出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5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6年8月30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郭跃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安市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陈丽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赵飞所作的《关于2015年市本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决算草案的议案》以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5年市本级决算。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
《2015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郭跃光、市审计局局长陈丽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三个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次会议决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培育壮大财源,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同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体现保证法定支出和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在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稳定社会基础上,提高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的保障能力,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市审计局依法对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了审计监督,揭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促进规范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加强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2015年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决算草案看,预算前瞻性仍然不够,预算调整时有些项目幅度过大,但到决算时与调整预算仍有较大出入,许多财政资金的使用都不在人大批准之内。再如,收入质量明显下降,收入结构不合理、增收基础不稳固,非税收入占比过大等。从审计报告看,既存在上年审计发现并建议整改的如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超预算安排支出等老问题外,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而在延伸至对部分乡镇财政收支、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中,发现存在挪用专项、未按规定列支、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银行账户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指出,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中收入放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十分突出;财政收入未能实现“双过半”,而且降幅较大;公共财政总收入中税收比重继续下降、非税收入也大幅减收;下半年财政收支平衡和资金调度将面临着很大困难。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不断探索提升,编好预算决算。要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算编制。结合实际,科学论证,精确计算,力求编实编准预算,确保政府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前瞻性、合理性、完整性和严肃性。尤其是第四季度提出的预算调整议案,对全年的收支情况应有相对精准的预测,尽量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缩小预算与决算的差距。
二、增强增收后劲,提高收入质量。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不断培植新兴财源和支柱财源,逐步提高税性收入特别是主体税种收入的比重,提高收入质量。加快推进经济载体建设,增强财政增收后劲,提高调控能力,保证收入的真实性,把财政增收建立在实实在在的基础上。
三、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对教育、卫生等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规定使用土地出让金。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细化率、压缩代编预算规模、简化支出环节、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清理专项结转和结余结转资金,统筹整合国库、财政专户和单位账户资金,盘活财政性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预算监管,打造“阳光财政”。财政部门在自身强化预算约束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监管,严格部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完整、准确性。扎实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强化对专项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的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安全、高效。
五、完善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风险,妥善处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与财政运行安全的关系,把债务规模控制在安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完善政府债务预警机制,确保财政运行安全。
六、加大整改力度,提升审计实效。市政府应专题研究部署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所有问题的查处整改工作,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切实防止“屡审屡犯”现象;对违规违纪问题,要查明原因,增强责任追究;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制度,研究制订审计结果公开具体办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市政府应将决算和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七、把握时间节点,大力组织收入。《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关于下半年预算执行的意见措施是切实可行的,现在距年终不到五个月时间,要继续推进主体财源建设,增强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活力; 要切实强化组织收入,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规范依法纳税,保障主体税种稳步增长,努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税收漏洞,实现应收尽收;要多方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向中央、省等上级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以此增加财政收入,减轻本级财政压力;加大对土地出让金等被欠款项的催缴力度。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31日
关于2015年决算的报告(略)
(2016年8月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的报告(略)
(2016年8月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市本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
(2016年8月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 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财经工委依法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预算(以下简称预算),公共财政总收入370525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24165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转移支付等收入,财力总收入392571万元,财力总支出相应安排3925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74589万元,支出相应安排1745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8万元,支出相应安排7.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04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939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算调整议案,公共财政总收入调减20000万元,为350525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调减12500万元,为229150万元,财力总收入调增89224万元,为481795万元,财力总支出调增89224万元,为4817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74542万元,为1000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减74542万元,为1000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不做调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调增3871万元,为3891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调增3303万元,为35242万元。以上收支保持平衡。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本级决算草案,收支情况如下:公共财政总收入345830万元,完成预算的93.3%、完成调整预算的98.6%。其中地方级收入235026万元,完成预算的97.2%、超出调整预算2.5%。地方级收入加上上级返还、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转贷等收入和上年结余、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等,财力总收入540657万元,超出预算37.7%、超出调整预算12.2%。财力总支出503158万元,超出预算28%、超出调整预算4.4%。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7499万元,减结转下年使用支出374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9662万元,完成预算的51.35%、完成调整预算的89.6%。政府性基金支出103575万元,完成预算的59.3%、超出调整预算3.5%。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874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76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3万元,完成预算的93.59%,当年未有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562万元,超出预算7.1%、完成调整预算的96.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048万元,完成预算的90.9%、完成调整预算的82.4%;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28384万元。
经审查,财经工委认为市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培育壮大财源,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为稳定增长,但也出现明显回落。同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体现保证法定支出和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在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稳定社会基础上,提高民生工程和为民办事的保障能力,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平衡较快地发展。
对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财经工委认为,市审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预算法》和相关法规,在坚持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注意把握总体情况,突出审计重点。审计工作报告揭示了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预算工作的建议,在促进规范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加强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市人大常委会强化预算监督提供了必要的帮助。
根据审计工作报告和初审分析,财经工委认为2015年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决算草案看,预算前瞻性仍然不够,预算调整时有些项目幅度过大,但到决算时与调整预算仍有较大出入,许多财政资金的使用都不在人大批准之内。再如收入质量明显下降,收入结构不合理、增收基础不稳固,非税收入占比过大等;从审计工作报告看,既存在上年审计中发现并建议整改的如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等老问题外,也出现了相当多的新问题;在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收入未纳入财政管理、违规改变专项资金用途、资金使用手续不全等突出问题。
综上所述,2015年市本级决算所反映的情况总体是好的,财经工委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市本级决算。
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财政工作,财经工委建议:
一、不断探索提升,编好预算决算。要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算编制。结合实际,科学论证,精确计算,力求编实编准预算,确保政府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前瞻性、合理性、完整性和严肃性。尤其是第四季度提出的预算调整议案,对全年的收支情况应有相对精准的预测,尽量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缩小预算与决算的差距。
二、增强增收后劲,提高收入质量。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不断培植新兴财源和支柱财源,逐步提高税性收入特别是主体税种收入的比重,提高收入质量。加快推进经济载体建设,增强财政增收后劲,提高调控能力,保证收入的真实性,把财政增收建立在实实在在的基础上。
三、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对教育、卫生等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规定使用土地出让金。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细化率、压缩代编预算规模、简化支出环节、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清理专项结转和结余结转资金,统筹整合国库、财政专户和单位账户资金,盘活财政性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预算监管,打造“阳光财政”。财政部门在自身强化预算约束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监管,严格部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完整、准确性。扎实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强化对专项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的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安全、高效。
五、完善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风险,妥善处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与财政运行安全的关系,把债务规模控制在安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完善政府债务预警机制,确保财政运行安全。
六、加大整改力度,提升审计实效。市政府应专题研究部署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所有问题的查处整改工作,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切实防止“屡审屡犯”现象;对违规违纪问题,要查明原因,增强责任追究;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制度,研究制订审计结果公开具体办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市政府应将决算和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于2016年11月底前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
《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8月30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闽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公诉工作,在依法打击犯罪、履行监督职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指出,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仍存在队伍建设不尽合理、诉讼监督意识淡薄、工作机制创新不够等方面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加强公诉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围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对审判活动、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检察机关自侦活动的监督,纠正和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同时,应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力,避免公诉权的滥用。要坚持监督原则,讲究监督方法,既要敢于监督、敢于碰硬、秉公执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又要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积极营造与侦查、审判机关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关系。要强化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机制,拓宽监督视野,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效果。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诉工作水平。要优化人员配置,按照“精简后方,保障一线”的原则,为公诉部门调配、充实人员,确保公诉部门办案所需的基本人员数量。积极探索为公诉人配备办案辅助人员,以减轻公诉人从事事务性工作的负担。尽量保持公诉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避免优秀公诉人才流失。在干部使用、评比表彰、人员配备等方面给公诉人员必要的倾斜。建立健全公诉人激励机制,提高公诉人员待遇,落实公诉工作必须的设备、经费和安全保障,为公诉人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加强人才培养,定期开展公诉人员培训,制定公诉系统全员培训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高公诉队伍执法的综合素质和解决突发、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建立离岗学习制度,保障脱岗培训的时间、培训的经费、师资力量,保证每三年,每位公诉人员都有一次集中脱产学习的机会,以提高公诉人员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尝试建立公诉人专业化培训机制,多培养一些专家型、专门型的“品牌”公诉人。充分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优势,做好新进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保证每名新进人员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跟班学习时间。要通过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公诉人队伍,为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三、加强法律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要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严相济”的公诉工作理念,加强法律宣传,特别是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职务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假冒伪劣商品及食品、药品犯罪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借助庭审、“春雨热线”“帮教基地”等宣传阵地,将工作与宣传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衔接,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制“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推进公民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制意识养成,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四、强化创新意识,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市人民检察院应以提升公诉工作水平、提高办案质量、提高诉讼监督实效为目标,进行创新公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公诉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诉工作水平;不断发挥公诉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创新参与社会管理方式。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调研报告,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2日
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略)
(2016年8月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7月12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档案资料、汇报座谈、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我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公诉工作,始终把依法做好公诉工作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途径,紧紧围绕“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目标,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强化法律监督为重点,依法履行检察工作职能,认真开展公诉工作,为维护法律的贯彻实施、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㈠依法打击犯罪,保障社会发展稳定。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依法打击职务犯罪、暴力犯罪、破坏经济发展和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活动,有效震慑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三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21件188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340件1751人,移送其他检察机关管辖23件51人,不起诉100件123人。
㈡履行监督职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市人民检察院在公诉工作中注重监督实效,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在侦查监督上,不断增强追诉漏犯、漏罪的能力,加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的监督。近三年来,共向市公安局发出追漏函文112份,成功追诉漏犯65人、追诉漏罪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检察建议书》18份。在审判监督上,把刑事审判抗诉工作放在审判监督的首要位置,对一审判无罪、重罪轻判、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提起抗诉。近三年来,共提起抗诉4件5人,得到上级检察院支持3件4人,二审法院改判3件3人。
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公诉干警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其中,1名公诉干警被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干警。二是开展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针对办案时效差、法律文书说理性不足等问题逐项对照整改,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三是深化业务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拓展培训方式,通过案例自学、集体互动、视频讲座、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新法内容的学习。积极实施岗位练兵,开展法律宣讲、组织庭审评议、担任检委会兼职秘书等活动,有效提升干警履职能力。
㈣延伸公诉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一是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围绕办案、帮教和预防三条主线开展未检工作。二是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实行“五个一”办案机制;积极开展恢复性司法实践活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订了《关于办理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试行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规范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程序、积极探索建立损害修复替代机制。三是建立风险防控一体化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合力促成办案信访风险的防患和化解。四是大力开展助推企业发展工作。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发展职能,通过与挂钩企业的联系、走访,对相关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公诉工作存在的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对新形势下的公诉工作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研究,在履行公诉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地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影响公诉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㈠刑事案件逐年增多,公诉干警数量偏少。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现有干警11人(含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年人均办案数近50件,而公诉人除了办案之外还要应付诸多检查、考核、考评等工作,在案多人少、事务性工作不断增多的现状下,一定程度上影响公诉案件的质量。
㈡队伍建设不尽合理,办案人员出现断层。公诉工作专业性强,客观上要求公诉人要有一定年限的公诉工作经验。一名称职公诉人的培养煅炼期至少要在三年以上,优秀公诉人的培养煅炼期至少要在五年以上,而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现有近半数的公诉人员经验不满三年,再加上近年该院公诉骨干流失较严重,大量公诉经验丰富的人员在提职晋升、内调外考等原因下不断流失,由于办案任务繁重,新进人员一到岗即进入办案实战,新增加的年轻公诉干警,虽理论水平较高,但缺乏工作经验、实践办案能力有所欠缺。新老公诉人在传、帮、带上存在一定滞后性,专业化、综合性公诉人才短缺,公诉队伍出现青黄不接断层现象,整体办案效率和效果难遂人愿。
㈢诉讼监督意识淡漠,工作机制创新不够。调研中发现,该院在开展诉讼监督中,还存在视野不够宽、力度不够大、质量不够高的问题。部分公诉人存在重配合、轻监督,重指控犯罪、忽视法律监督的现象;有的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或不愿监督;侦查监督与审判监督、公安机关的监督与自侦部门的监督等开展不平衡;在加强公诉队伍建设、提高公诉工作效率、提高办案质量、提高诉讼监督实效上的办法、举措不多,公诉工作中的改革创新意识有待提高。
三、意见建议
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核心的标志性的职能,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公诉人是依法行使公诉和诉讼监督权的检察官,担负着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的职能。对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工作,建议如 下:
㈠要围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对审判活动、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检察机关自侦活动的监督,纠正和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同时,应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力,避免公诉权的滥用。要坚持监督原则,讲究监督方法,既要敢于监督、敢于碰硬、秉公执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又要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通过努力,积极营造与侦查、审判机关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关系。要强化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机制,拓宽监督视野,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效果。
㈡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诉工作水平。要优化人员配置。市人民检察院要高度重视公诉工作,按照“精简后方,保障一线”的原则,为公诉部门调配、充实人员,确保公诉部门办案所需的基本人员数量。积极探索为公诉人配备办案辅助人员,以减轻公诉人从事事务性工作的负担。尽量保持公诉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避免优秀公诉人才流失。在干部使用、评比表彰、人员配备等方面给公诉人员必要的倾斜。建立健全公诉人激励机制,提高公诉人员待遇,落实公诉工作必须的设备、经费和安全保障,为公诉人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加强人才培养。定期开展公诉人员培训,制定公诉系统全员培训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高公诉队伍执法的综合素质和解决突发、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建立离岗学习制度,保障脱岗培训的时间、培训的经费、师资力量,保证每三年,每位公诉人员都有一次集中脱产学习的机会,以提高公诉人员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尝试建立公诉人专业化培训机制,多培养一些专家型、专门型的品牌公诉人。充分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优势,做好新进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保证每名新进人员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跟班学习时间。要通过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公诉人队伍,为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㈢要加强法律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市人民检察院要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严相济”的公诉工作理念,围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目标,加强法律宣传,特别是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职务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假冒伪劣商品及食品、药品犯罪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借助庭审、“春雨热线”“帮教基地”“劳动基地”等宣传阵地,将工作与宣传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衔接,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制“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推进公民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制意识养成,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㈣要强化创新意识,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创新是不断加强公诉工作的动力,市人民检察院应以提升公诉工作水平、提高办案质量、提高诉讼监督实效为目标,进行创新公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公诉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诉工作水平;不断发挥公诉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创新参与社会管理方式。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
《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施晓铃所作的《关于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我市重视茶产业的发展,努力实施以“坦洋工夫”为重点的公共品牌战略,产业基础逐步夯实,基地建设效果明显,质量安全持续提升,良种繁育形成规模,品牌建设取得成效,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指出,我市茶产业仍存在产业化水平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政企合力不足、公共品牌宣传不够,监管体系不全、茶叶质量有待提升,技术推广薄弱、服务基层不够到位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推进茶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及时调整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充实茶业协会力量,注重把茶旅结合起来,统一领导,定期召开茶旅联席会议,形成合力;科学编制我市茶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符合我市现阶段茶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重点打造公共品牌。要加大资金支持,市政府应适当增加市级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使用上作好计划,注重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推动金融创新,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建立金融支持茶产业风险基金和贴息资金,降低企业与茶农的融资成本,探索适合茶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要培植龙头企业,对茶企进行分类评级,列出重点企业,以项目为载体,给予重点扶持和配套。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引导茶叶初制厂、合作社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挂靠重点企业,积极引导我市茶企抱团发展,适时扶持有实力的茶企上市,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形成紧密、相互依托的利益整体,实现企业、合作社、农户三赢;及时协调解决坂中坑下茶叶加工园区中天荣、兴旺等茶企已交钱却不能交地的问题,促进企业入驻并尽快建成投产。要完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茶业协会的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茶农、茶企提供技术服务;加快建立一个功能配套的茶叶交易市场,着重完善管理,制止无序竞争和恶意竞争行为,在主要产茶乡镇建设茶青交易市场,方便茶农就近交易茶青;学习武夷山茶业同业公会的经验,发挥协会作用,在开拓市场、推广科技、举办茶事活动、弘扬茶文化方面做足功夫。
二、发挥茶企主体作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的资金支持,吸引国内外企业、资金到福安建基地、兴龙头,探索直接融资的新路子,努力突破金融瓶颈。要搞好精深加工,加大科技投入,发挥省茶科所在我市的优势,研发优质品种、创新名优茶、茶系列产品,搞好夏、秋茶的合理开发,引进精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延伸产业链。要注重品牌效益,让茶企走以质取胜的道路,诚信经营,重视茶叶商标注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提高茶叶产品的竞争力。要大力开拓市场,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充分运用现代营销手段,大力发展线上线下商务,积极参加国内外大型展销活动,主动申办自营出口权,进一步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三、坚持行业齐抓共管,共同提升茶叶质量。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在种植环节上,加强农药监管,严禁高毒残农药在茶园使用;在加工环节上,制定坦洋工夫实物样标准,并指导企业按照标准生产;在流通环节上,加大茶青、茶叶产品上市前的抽检次数,对未按相应标准生产、质量不符合的伪劣产品一律清除出市场。企业要全力提高品质,加强茶叶基地标准建设和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认证,提高茶叶生产技术水平,从基地种植、工厂加工到销售各个环节设定质量规范,指导茶农、工人严格按标准规范发展茶叶生产,福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示范合作社要率先开展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茶农要提高茶叶源头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多用农家肥、有机肥,使用除草机等茶叶机械,从茶叶种植源头上保证茶叶质量。政府及相关部门、茶企、茶农要密切配合,持续举办好“斗茶赛”,学习福鼎经验,由多个涉茶部门实行“一票否决”评选“公众信任品牌”的企业,通过茶叶质量的评比,引导茶企、茶农提升茶叶品质。
四、加大联合宣传力度,重振福安品牌雄风。要大力促进茶旅结合,将我市的旅游宣传与茶产业宣传紧密结合起来,避免“单打独斗”,克服“零敲碎打”;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统一策划,在知名媒体、网络上大力宣传,持续扩大福安品牌的影响力;把茶园基地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茶产业发展的效益,做强坦洋村古民居茶文化旅游,并与省茶科所种苗基地建设、坦洋茶场连成一线,建成茶产业景观带。要注重市场营销,高度重视市场营销策划,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搞好“走出去、引进来”宣传推介活动,不断提高福安红茶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服务于我市茶产业的发展。要着力打造茶文化,组织专业人员,挖掘、整理、传播福安“坦洋工夫”文化,发挥市茶艺团的作用,积极开展茶艺、茶事活动,普及茶知识,高起点规划建设“坦洋工夫”中国红茶文化产业园,拉动茶消费,推动茶产业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调研报告,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6年8月31日
关于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略)
(2016年8月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茶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计划,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并于7月19日至22日,采取实地察看、听取介绍、集中座谈等方式,深入省茶科所、坦洋村以及我市8家茶企调研;同时,还前往福鼎和武夷山市考察学习。7月29日,调研组召开座谈会,与茶业局及相关单位、茶企、合作社座谈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茶产业情况
茶业是我市传统支柱产业,福安生产茶叶历史悠久,是久负盛名的闽红“三大工夫”之首“坦洋工夫”红茶的原产地,先后获得“中国茶叶之乡”“全国十大重点产茶县”“全国十大生态产茶县”“国家级茶叶标准化示范县”“全国无公害茶叶示范基地县”“全国绿色食品(茶叶)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县”等称号。
㈠产业基础较为扎实。据统计局数据,2015年有茶园面积278392亩,为宁德市第一,产量24409吨。其中,红茶产量8939吨,占36.62%;绿茶产量13534吨,占55.45%;青茶产量971吨,占3.98%;白茶产量965吨,占3.95%。2015年,毛茶产值15.33亿元,茶叶商品总值36.47亿元。2016年1至7月底,毛茶产量2.03万吨,产值12.77亿元。基本上每个乡镇都有种茶,面积1万亩以上的乡镇10个,产量1千吨以上乡镇9个(见附表)。全省唯一省级茶业科研机构——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设在福安。茶树良种率98%,良种繁育形成规模,拥有生态茶园5万多亩,有机茶示范基地6个,面积3000亩,绿色食品原料(茶叶)生产示范基地12个,面积12.2万亩。有工商登记茶企、茶叶专业合作社共601家(其中茶企346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02家,龙头企业省级17家、宁德市级35家、福安级30家,示范社国家级2家、省级2家、宁德市级8家、福安市级10家。2015年,茶企纳税1678万元。
㈡产业发展得到重视。市委、市政府把发展茶产业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脱贫致富的重要民生产业,专门成立了茶业发展领导小组,努力实施以“坦洋工夫”为重点的公共品牌战略,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扶持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现代茶产业发展的意见》《福安市现代茶产业发展五年规划》(2012-2016)等文件,不断加大对茶产业的扶持力度。2014年,专项资金投入达1200万元,2015年,在财政困难情况下,也投入700万元用于发展茶产业。鼓励和支持茶企自营出口,对符合《出口茶叶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获得商检局颁发证书的企业给予补助5万元。
㈢茶叶质量稳步提高。率先在全省茶业系统建立茶叶质量检测中心,每年定期对各乡镇春、夏、秋茶叶进行无偿抽检。开展茶叶禁、限用农药法律法规与科学指导茶农合理使用农药知识宣传,从源头管理上堵住茶叶禁、限用药流入市场。目前,禁、限用农药“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灭多威”以及含“灭多威”成分的农药在市场上逐步消失。积极组织2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推进茶叶标准化生产,至今完成79家加工厂清洁化改造和160家初制厂改造升级。
㈣品牌建设取得成效。近年来,“坦洋工夫”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国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福建十大名茶”。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红茶工作组设在福安,“坦洋工夫茶制作技艺”被省政府列入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入选“2016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十强”,品牌价值24.38亿元。有省著名商标13件(占福安市食品行业著名商标23件的56.52%),福建名牌产品14家(占福安市食品行业福建名牌产品20家的70%),宁德市知名商标22件(占福安市食品行业知名商标52件的42.30%),地理证明商标5件(均为坦洋工夫茶叶,占福安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数13件的38.46%)。
二、福鼎、武夷山发展茶产业主要做法
调研组专程前往福鼎和武夷山市考察学习当地茶产业发展情况,并对2015年福安、福鼎、武夷山三地茶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对比,如下表:
|
人口(万) |
涉茶人口占总人口比 |
茶园面积(万亩) |
茶叶产量(万吨) |
毛茶产值(亿元) |
茶叶税收(万元) |
工商登记茶叶企业(个) |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个) |
规上企业(个) |
品牌价值(亿元) |
中国驰名商标(件) |
本级政府专项资金(万元) |
福安 |
67 |
62.7% |
27.8 |
2.44 |
15.33 |
1678 |
601 |
102 |
27 |
24.38 |
2 |
700 |
福鼎 |
53.4 |
74.9% |
21.5 |
2.09 |
11 |
1814 |
545 |
212 |
41 |
33.8 |
5 |
600 |
武夷山 |
23.8 |
33.6% |
14.8 |
0.78 |
15.36 |
5272 |
5800 |
509 |
38 |
25.75 |
3 |
500 |
㈠政府推动,实现了向茶产业强市的转变。一是政府高度重视。福鼎市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主抓茶产业,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强的政策,实施中国白茶品牌策略,经过几年的努力,福鼎白茶声名鹊起。武夷山市着重在稳控面积(15万亩内)、提升质量、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上下功夫,推动茶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培育龙头企业。两地每年投入数百万元专项经费,积极扶持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和有机茶基地建设以及开展茶叶科研、品牌宣传、市场营销等活动。武夷山市的武夷星茶业公司、香江茶业公司于2015年分别创税1100多万元、700多万元。三是注重对外宣传。两地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充分利用知名电视、网络媒体,在全国大中城市设立营销组织等营销形式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推进茶产业发展。例如,福鼎市在中央电视台播放以“好山、好水、好白茶”为主题的福鼎白茶形象宣传广告;武夷山市多年持续开展以“浪漫武夷,风雅茶韵”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每年固定举办“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
㈡注重质量,提升了茶产业的竞争力。武夷山市整合现代茶业生产项目优惠政策,扶持建设高标准生态茶园、有机茶基地;严格执行武夷岩茶国家标准实物样标准,指导企业按照武夷岩茶标准样生产;每年组织多次市、镇、村级斗茶赛,评选“大红袍制作技艺传承人”,引导茶企和茶农提升茶叶品质。福鼎市实行一票否决评选“一红一黑”企业,即由十个涉茶部门须满票评选出“公众信任品牌”的企业,2015年分两批评出22家;实行茶叶生产黑名单制度,将举报属实、媒体曝光、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没有商标授权企业不能参加斗茶赛等。
㈢茶旅结合,促进了茶产业的持续发展。两地将茶业与地域、旅游、文化相结合,形成独特的“武夷岩茶”“福鼎白茶”,并深入挖掘茶文化,借助武夷山、太姥山旅游资源,以茶旅游带动茶产业,以茶产业助推茶旅游。武夷山市实现了山与茶的有机融合,6株千年树龄的“大红袍”成为景区的一个著名景点,张艺谋导演的“印象大红袍”节目,有力提升了武夷茶品牌的影响力。
㈣打造品牌,奠定了茶产业的坚实基础。武夷山市有中国驰名商标3件、证明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51件、知名商标120件,这些品牌和荣誉的取得,使武夷茶真正走出福建、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茶业成为武夷山市继旅游产业后又一重点支柱产业。福鼎白茶突出“世界白茶在中国,中国白茶在福鼎”的地方特色,有中国驰名商标5件。两地均注重品牌保护,武夷山市2010年出台了《“武夷山大红袍”中国驰名商标及地理标志暂行管理办法》,规范驰名商标和证明商标标识的发放和使用;福鼎市连续出台政策,严厉打击市场上假冒“福鼎白茶”品牌行为。
三、我市茶产业存在的问题
我市推进茶产业发展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其他地区相比,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㈠产业化水平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在种植环节上,生态茶园建设步伐虽有所加快,但比例不足20%,高品质的有机茶基地全市仅为3000亩,且大都停留在单纯的种茶卖茶上,效益比较低下。随着农村劳力的转移,还出现了茶园失管甚至抛荒现象。在加工环节上,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没有一家上市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标准化程度不高、产业链松散、辐射带动能力弱、科技投入少、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特别是融资难、资金周转困难已经成为制约我市茶企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至2015年底,有6家规上茶企停产。2015年,规上茶企产值27.35亿元,较之2014年的33.25亿元,减产17.74%,工商登记的茶企601家,只有6家拥有自营出口权。在营销环节上,与武夷岩茶、福鼎白茶相比,“坦洋工夫”在“全国一片红”的情况下缺乏特色优势;武夷山街面茶店林立,而我市近两年来受经济下行影响,街面茶店明显减少,“海峡大茶都”没有发挥作用;大部分茶叶初制厂销售渠道单一。例如,社口镇目前还依赖武夷山茶企收购毛茶。
㈡政企合力不足,公共品牌宣传不够。在专项资金使用上,与福鼎、武夷山两地相比,我市属“零敲碎打”,缺乏整体性、高层次地策划和中长期宣传推介计划安排。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福鼎、武夷山两地的市本级专项资金比我市少,但发挥出来的效益比我市好。对外宣传上,政企互动不够深入,茶旅结合宣传不足,不如武夷山、福鼎政企合力将茶业与旅游、文化相结合,通过电视广告、品牌冠名、大型茶事推介活动,统一打造“大红袍”“福鼎白茶”品牌的宣传力度。“坦洋工夫”在全国茶叶市场的认知度不高,公共品牌打造主要靠政府财政投入,大多茶企只关注自身品牌的宣传,对公共品牌的宣传不够热心,而且自身能力有限,能在央视等主流媒体打持久性广告的没有。在茶文化挖掘上,福鼎、武夷山两地重视挖掘茶文化,福鼎成立了茶文化研究会,武夷山茶文化底蕴深厚。我市生产茶叶也有悠久的历史,但茶文化挖掘力度不够,与福鼎相比,特别是对比武夷山,差距较大。
㈢监管体系不全,茶叶质量有待提升。茶叶生产涉及千家万户,国内外对茶叶质量要求愈加严格,但我市茶叶质量安全还不能做到完全控制。很多农户仍然经常在茶园使用农药、除草剂;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个别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或者为了“卖相”好看,在低端茶类加工过程中掺杂非茶类物质;工商登记的茶企、合作社601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只有102家(其中还有17家证书过期);茶叶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缓慢,只有25家茶企、合作社开展了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仅占4.16%。
㈣技术推广薄弱,服务基层不够到位。我市茶农科技文化素质不高,市、乡两级茶技推广人员严重不足,市茶业局从事技术推广的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4人,乡镇一级茶技推广人员严重断层,直接服务于茶产业的技术人员明显不足,制约了我市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推进我市茶产业发展的建议
我市茶产业要实现成功转型升级,必须做到政府、茶企、茶农“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政府要为茶企提供服务、做强品牌,企业要去掉库存、开拓市场,茶农要保证品质、提升效益,从而实现稳增长、惠民生,促进我市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㈠政府加强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建议市政府及时调整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充实茶业协会力量,注重把茶旅结合起来,统一领导,定期召开茶旅联席会议,形成合力。科学编制我市茶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符合我市现阶段茶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重点打造公共品牌。二要加大资金支持。市政府应适当增加市级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并在使用上作好计划,注重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政府扶持专项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推动金融创新,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建立金融支持茶产业风险基金和贴息资金,降低企业与茶农的融资成本,探索适合茶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要培植龙头企业。对茶企进行分类评级,列出重点企业,以项目为载体,给予重点扶持和配套。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引导茶叶初制厂、合作社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挂靠重点企业,积极引导我市茶企抱团发展,适时扶持有实力的茶企上市,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形成紧密、相互依托的利益整体,实现企业、合作社、农户三赢。要及时协调解决坂中坑下茶叶加工园区中天荣、兴旺等茶企已交钱却不能交地的问题,促进企业入驻并尽快建成投产。四要完善服务机制。要充分发挥茶业协会的作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茶农、茶企提供技术服务。加快建立一个功能配套的茶叶交易市场,着重完善管理,制止无序竞争和恶意竞争行为,在主要产茶乡镇建设茶青交易市场,方便茶农就近交易茶青。学习武夷山茶业同业公会的经验,在开拓市场、推广科技、举办茶事活动、弘扬茶文化方面做足功夫。
㈡茶企自我发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一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的资金支持,吸引国内外企业、资金到福安建基地、兴龙头,探索直接融资的新路子,努力突破金融瓶颈。二要搞好精深加工。加大科技投入,发挥省茶科所在我市的优势,研发优质品种、创新名优茶、茶系列产品,搞好夏、秋茶的合理开发,引进精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延伸产业链。三要注重品牌效益。茶企要走以质取胜的道路,诚信经营,重视茶叶商标注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提高茶叶产品的竞争力。四要大力开拓市场。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充分运用现代营销手段,大力发展线上线下商务,积极参加国内外大型展销活动,主动申办自营出口权,进一步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㈢行业齐抓共管,共同提升茶叶质量。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在种植环节上,要加强农药监管,严禁高毒残农药在茶园使用。在加工环节上,要制定坦洋工夫实物样标准,并指导企业按照标准生产。在流通环节上,要加大茶青、茶叶产品上市前的抽检次数,对未按相应标准生产、质量不符合的伪劣产品一律清除出市场。企业要全力提高品质。要加强茶叶基地标准建设和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认证,提高茶叶生产技术水平,从基地种植、工厂加工到销售各个环节设定质量规范,指导茶农、工人严格按标准规范去发展茶叶生产,福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示范合作社要率先开展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茶农要提高茶叶源头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多用农家肥、有机肥,使用除草机等茶叶机械,从茶叶种植源头上保证茶叶质量。政府及相关部门、茶企、茶农要配合,持续认真举办好“斗茶赛”,学习福鼎经验,由多个涉茶部门实行“一票否决”评选“公众信任品牌”的企业,通过茶叶质量的评比,引导茶企、茶农提升茶叶品质。
㈣多方合力宣传,重振福安品牌雄风。一要大力促进茶旅结合。要将我市的旅游宣传与茶产业宣传紧密结合起来,避免“单打独斗”,克服“零敲碎打”;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统一策划,在知名媒体、网络上大力宣传,持续扩大福安品牌的影响力;要把茶园基地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茶产业发展的效益,做强坦洋村古民居茶文化旅游,并与省茶科所种苗基地建设、坦洋茶场连成一线,建成茶产业景观带。二要注重市场营销。高度重视市场营销策划,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搞好“走出去、引进来”宣传推介活动,不断提高福安红茶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服务于我市茶产业的发展。三要着力打造茶文化。组织专业人员,挖掘、整理、传播福安“坦洋工夫”文化,发挥市茶艺团的作用,积极开展茶艺、茶事活动,普及茶知识,高起点规划建设“坦洋工夫”中国红茶文化产业园,拉动茶消费,推动茶产业发展。
附:2015年福安市各乡镇(街道)茶叶面积及产量一览表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茶产业发展情况调研组
2016年8月22日
附:
2015年福安市各乡镇(街道)茶叶面积及产量一览表
乡镇(街道) |
茶叶面积(亩) |
茶叶产量(吨) |
实有面积 |
采摘面积 |
新增面积 |
总产量 |
红茶 |
绿茶 |
青茶(乌龙茶) |
白茶 |
全市总计 |
278392 |
265238 |
6604 |
24409 |
8939 |
13534 |
971 |
965 |
社口镇 |
42863 |
42690 |
713 |
4118 |
1890 |
1950 |
25 |
253 |
潭头镇 |
38650 |
38556 |
|
2955 |
950 |
1960 |
45 |
|
范坑乡 |
28600 |
27500 |
900 |
1430 |
820 |
430 |
180 |
|
上白石镇 |
19681 |
17876 |
390 |
1823 |
640 |
733 |
284 |
166 |
城阳乡 |
18850 |
18500 |
|
1459 |
799 |
660 |
|
|
溪柄镇 |
17249 |
16826 |
423 |
2048 |
403 |
1420 |
225 |
|
晓阳镇 |
17080 |
17080 |
670 |
2401 |
1232 |
985 |
49 |
135 |
松罗乡 |
12600 |
11600 |
|
770 |
215 |
491 |
64 |
|
穆云乡 |
12466 |
10466 |
|
492 |
191 |
247 |
54 |
|
甘棠镇 |
12237 |
12031 |
3136 |
1230 |
276 |
716 |
|
238 |
康厝乡 |
9838 |
8744 |
82 |
552 |
90 |
462 |
|
|
赛岐镇 |
9630 |
8565 |
65 |
1296 |
318 |
974 |
|
4 |
溪潭镇 |
9245 |
8498 |
125 |
755 |
84 |
502 |
|
169 |
坂中乡 |
9100 |
8200 |
|
548 |
195 |
338 |
15 |
|
下白石镇 |
4997 |
4710 |
|
359 |
79 |
280 |
|
|
穆阳镇 |
4320 |
4160 |
|
740 |
430 |
280 |
30 |
|
溪尾镇 |
3860 |
3770 |
|
292 |
59 |
233 |
|
|
湾坞乡 |
3780 |
3120 |
|
640 |
30 |
610 |
|
|
罗江街道 |
2846 |
1846 |
100 |
479 |
238 |
241 |
|
|
城南街道 |
500 |
500 |
|
22 |
|
22 |
|
|
城北街道 |
0 |
|
|
|
|
, SPAN> |
|
|
阳头街道 |
0 |
|
|
|
|
|
|
|
备注:采摘面积和新增面积是实有面积的其中数,实有面积≠采摘面积+新增面积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0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奇华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环节治理、构建社会共治网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有所好转。同时指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仍存在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不足、监督管理执法能力薄弱、部门间配合有待统筹协调等方面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贯彻普及工作,按照“七五”普法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把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和新型社交网络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使各级领导干部、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社会各界深刻领会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和要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等形象、具体的形式,警示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农业种、养殖专业户遵守法律规定,严守法律红线;做好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教育普及工作,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走进农村、社区和学校,倡导健康的饮食文化,加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安全公益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依法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着力抓住各自监管对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日常检查,加大监管治理力度,增强监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单位食堂、集贸市场、饮食摊点、中小型餐馆和小作坊,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部、城镇偏僻街巷和农村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食品加工点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加大打击力度,认真开展无证照经营专项整治,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注水肉、死猪收购、瘦肉精和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对各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要严查、重罚、堵疏结合,能整改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无法整改的坚决给予取缔。加快推进食品安全道德、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快网络信息平台建设,配强配齐信息公开相关软、硬件设施,及时公开食品生产企业抽检信息、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况。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置和突出食品安全查询功能,及时公布监管动态、食品公告通告和食品抽检公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畅通消费者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31”食品安全投诉热线电话作用,激发民众参与度,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与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努力强化监督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法律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办法,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监管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及时补充专业执法人员,加强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执法工作成效的评价考核机制,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认真贯彻实行食品安全法关于设立派出机构的规定,解决基层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技术能力不足、经费保障不足、人手力量不足等问题,及时充实基层执法人员,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实现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位有责有为有效。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快检测平台的建设,完善配套必要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项目,逐年增加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测专项经费,保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不断完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市政府要抓紧调整食安委领导和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各自分工和职责,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每年度开展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的考核评比,结果定期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市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力度。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监管到位,又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协同调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与监察机关应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制度,加强工作协作和配合,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和贪污受贿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问责制,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职责不清、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等工作。健全完善快速反应机制,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定期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培训,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2日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2016年8月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奇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3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4个执法检查组,由4位常委会分管领导分别带队,从农业初级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业等四个方面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市区以及湾坞、上白石等12个乡镇(街道),实地检查了1家蔬菜生产基地、2家养殖场、3家茶业企业、1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包括小作坊)、4家超市、4家农贸市场、16家商店、4家酒店、15家餐馆和3家一次性餐具集中消毒企业,并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听取座谈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2015年,市政府整合原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及质监局的机构和职责,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力度,全市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有所好转。
㈠加强组织领导,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市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管理,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推进会,与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研究出台了《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福安市201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财政安排60万元作为食安办专项经费。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㈡注重日常监管,环节管治成效初显。一是抓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宁德市食药监局,按照新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准,完成了全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和个别加工企业换、发证工作。二是抓市场。针对无证经营、问题乳粉、销售病死猪肉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打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510人次,检查食品(保健品)经营单位3691户、食用农产品经营户219个、各类集贸市场29个、食品冷冻(冷藏)库33个,发放整改意见文书249份,整改突出问题及风险隐患17项;研究制定了《“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88批次,有效加强了流通环节监管。三是抓消费。研究出台了《福安市“规范经营一条街”创建实施方案》,采取“三个一批”(催办指导一批、整改规范一批、依法取缔一批)对餐饮服务业开展专项整顿,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34户,下达意见书64份,查封8家,取缔5家,督促整改完成37家,有效加强了餐饮环节监管。
㈢创新治理机制,社会共治网格管理。按照“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群众参与、媒体监督、社会共治”的工作原则,研究出台了“一街一区一产业”(创建示范街道、营造共治社区、规范茶产业发展)社会共治方案,积极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市创建工作。同时,研究制定了《福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率先在宁德市开展网格化管理模式。在全市439个村居,聘请了439名食安协管员,协助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市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当前我市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以及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
㈠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执法检查中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农业初级产品环节上,使用各类增长剂、增甜剂、膨大剂等药剂现象还大量存在,用药安全亟待加强;台账制度落实不到位,如溪尾镇东宏养殖有限公司,其投料、用药等内容均填写不完整;部分企业物品随地堆放、卫生环境差,如溪尾鑫湖养殖专业合作社(养鸭场),饲料随地堆放且无防潮处理。二是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小作坊监管不到位,多数食品加工小作坊无证照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简单、场地不达标、卫生条件极差,生产大量的“三无”食品流向市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者素质低下,没有佩戴口罩、手套等现象普遍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索票索证、购销台账、过程控制等制度不落实,如穆云乡、穆阳镇个别烤肉食品有限公司猪肉进货台账中的时间、数量与进货发票不相符合;大多企业的生产环境都很差,不能做到生产、包装等场所的环境整洁,更衣、通风、排污等设备设施不完善;农村家庭式小作坊点多面广,如农村小茶叶作坊,卫生状况普遍很差,生产不规范。三是在食品流通环节上,农贸市场“脏乱差”,如在八一市场抽查了4家肉摊,仅1家能提供, 检验检疫“两证”;烤鸭摊无证照经营,经营者无健康证等;乡镇农村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普遍存在经营设施、设备差及卫生状况不佳问题,还存在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食品与非食品,甚至与有毒货物混杂等现象;经营企业台账制度落实不到位,抽查了7家经营企业,仅1家能提供与商品信息相符的进货台账,永辉超市等6家企业均无法提供。四是在餐饮服务环节上,乡镇无证经营现象突出。抽查了湾坞镇、甘棠镇7家餐饮店,仅1家店铺有经营许可证;餐饮环境卫生状况极差,特别是厨房等食品加工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状况不佳,如鼎信科技有限公司食堂的食品清洗、加工区等地垃圾随处堆放、消毒柜用于存放杂物等;餐饮企业索票索证制度落实不到位,抽查了7家乡镇餐饮店均无法提供台账,市区万利广场餐饮一条街仅1家店铺能提供台账备查。同时,除了传统食品生产加工等环节存在以上问题外,新的饮食经营模式、消费模式不断涌现,如网络订餐等新兴食品业的兴起,给监管工作带来新问题、新挑战。如第三方网络平台把关不力、无证照商家入网经营,卫生环境难保证、送餐过程随意等问题凸显,存在监管空白。
㈡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不足。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宣传教育深度不够,没有注重工作与宣传的联系、执法与普法的衔接。据调查,多数城乡居民都不知道食品安全投诉热线号码为“12331”,很多群众反映无法感受到政府对食品安全的“严打”态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治意识、道德意识特别是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法认识模糊、了解不深,更谈不上能遵法守法,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出现掺假使假、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如存在滥用焦亚硫酸钠作为米粉添加剂以及使用工业松香拔除畜禽毛等问题。调查中,部分群众认为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机关的事,自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群众对国家机关及执法人员不信任,导致群众参与度低,普遍存在群众不想参与、也不愿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还有部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不了解,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强,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不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㈢监督管理执法能力薄弱。各重点职能部门在农业初级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上均存在执法不严、打击力度不够的现象,起不到“敲山震虎、杀一儆百”的作用。检查中发现个别监管人员工作流于形式,不认真履职、不主动作为,对参杂参假、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不管不问或以罚代管,存在“懒政”现象。部分监管人员运用法律法规和专业判断能力不强,实际和指导解决问题能力不足,影响了执法的效果和权威性。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权责不明确,难以发挥作用。如我市现有的5家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均为无证经营,企业环境脏乱差,且在清洗、消毒、包装和运输等环节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问题。个别监管派出机构监管执法条件较差,没有执法车辆、食品快检设备以及工作经费,制约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㈣部门间配合有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涉及从农田到餐桌等诸多环节,监管工作涉及公安、农业、环保、市场监管等诸多部门。如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涉及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存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衔接问题。在实际监管中,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由农业部门负责,进入市场销售环节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但对从农田到市场之间的运输流通环节如何监管职责不够明确。此外,在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认定、违法犯罪行为查办过程中的案件移交衔接方面,往往是监管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存在日常执法信息常态交流不畅等问题,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领域和环节的监管还存在“模糊区域”和“交叉地带”,食品安全监管还没有真正做到无缝对接。市食安办在食品安全监管中还未能充分发挥其市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未能很好的协调好各相关职能部门。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建议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甚至政治安全,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批示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保障食品安全。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㈠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力度。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食品安全法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共享发展的一部重要法律。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贯彻普及工作,要按照“七五”普法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把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和新型社交网络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使各级领导干部、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社会各界深刻领会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和要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警示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农业种、养殖专业户遵守法律规定,严守法律红线;要做好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教育普及工作,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走进农村、社区和学校,倡导健康的饮食文化,加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安全公益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㈡依法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新食品安全法对原食品安全法70%的条文做了实质性修订,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责任,以及违反法律的处罚进行了更加细致和具体的规定,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担负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着力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日常检查,加大监管治理力度,增强监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重视各类学校、医院、企业、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避免食物中毒等饮食安全问题的发生;加大对集贸市场、饮食摊点、中小型餐馆和小作坊,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部、城镇偏僻街巷和农村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食品加工点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改善食品安全状况。要加大打击力度,认真开展无证照经营专项整治,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注水肉、死猪收购、瘦肉精和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对各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要严查、重罚、堵疏结合,能整改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无法整改的坚决给予取缔。加快推进食品安全道德、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快网络信息平台建设,配强配齐信息公开相关软、硬件设施,及时公开食品生产企业抽检信息、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况。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置和突出食品安全查询功能,及时公布监管动态、食品公告通告和食品抽检公告。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畅通消费者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31”食品安全投诉热线电话作用,激发民众参与度,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与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㈢努力强化监督管理执法能力建设。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认和巩固了近些年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对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认真执行法律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办法,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从执法检查情况看,目前我市监管能力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执法能力薄弱、检验检测能力不足、监管队伍素质难以满足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化要求。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及时补充专业执法人员,加强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认真贯彻实行食品安全法关于设立派出机构的规定,解决基层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技术能力不足、经费保障不足、人手力量不足等问题,及时充实基层执法人员,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做到岗位不减少、力量要加强。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快检测平台的建设,完善配套必要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项目,逐年增加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测专项经费,保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㈣不断完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市政府要有效落实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总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统筹指导,及时调整食安委领导和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各自分工和职责,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每年度开展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的考核评比,结果定期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市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力度。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监管到位,又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协同调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与监察机关应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制度,加强工作协作和配合,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和贪污受贿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问责制,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职责不清、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要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等工作。健全完善快速反应机制,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定期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培训,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老百姓吃得放心才能舒心。食品安全问题事关大局,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下最大气力抓好。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努力推动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对违法生产经营、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动员全社会力量依法严守“舌尖上的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2016年8月30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顾春光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明浩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城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林石寿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阳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任命:
阮少云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柳玉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城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林春堂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阳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阮少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2016年8月30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安委干〔2016〕103号文件的提名,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提请审议:
免去:
顾春光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明浩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城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林石寿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阳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阮少云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柳玉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城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林春堂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阳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请予审议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6年8月30日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的检察人员名单
(2016年8月30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缪晓婧为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蔡 婕为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叶丽华为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薛梅青为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言灿为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缪婧巧为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唐君君为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