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16年
第9号
(总第三十九号)
目 录
1、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议程……………… ………………… (3)
2、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日程安排方案……………………… (4)
3、关于对《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初审报告(略)……………………(5)
4、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的初审报告……………………(6)
5、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9)
6、关于召开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13)
7、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议程.........................................(14)
8、关于陈华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15)
9、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陈华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16)
10、关于张永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17)
11、关于批准调整2016年市本级预算的决议.........................................(19)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议程(草案)
(2016年11月11日上午)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
3.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4.审议通过《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5.人事任免;
6.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7.其他。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日程安排方案
(2016年11月11日上午)
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11
月
11
日
星
期
五 |
上
午 |
8:30
至
9:30 |
第一次全体会议: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财经工委主任赵飞作初审报告;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人事代表室主任廖高清作初审报告;
3.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陈华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4.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张永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陈碧光同志任职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陈子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黄伟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郑海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5.拟任人员作表态发言;
6.其他。 |
尤
长
铃 |
9:30
至
11:00 |
联组审议:
《关于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关于召开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关于提请审议陈华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张永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陈碧光同志任职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陈子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黄伟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郑海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
11:10
至
11:30 |
第二次全体会议:
1.表决决定决议草案;
2.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3.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
分组审议地点:市人大机关四层第一会议室
市人大机关四层第二会议室
关于对《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的初审报告(略)
(2016年11月11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飞
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
的初审报告
(2016年11月11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 廖高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人事代表工作室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作如下初审报告,供审议参考。
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有效的工作。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结束后,市政府对做好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通过采取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提高办理质量;狠抓督促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密切联系沟通,主动搞好服务等措施,抓住重点、抓准热点、抓实难点、抓出了成效。特别是市政府叶其发代市长到任后,即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常务副市长林青、副市长邵明松亲自召集相关承办单位,对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8件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进行了沟通协调和督促办理;《政务督查》印发通报2期,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大多数承办单位也能够充分重视,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面对面答复代表,得到了代表们的认可。这此都有力地促进了代表所提问题的有效解决。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19件,其中大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117件,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2件。这些建议意见全部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并已全部答复。从办理答复的代表建议落实情况来看,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45件,占37.8%;正在解决的B类67件,占58%;受条件限制目前尚无法解决的C类5件,占4.2%。代表对建议的第一次答复表示不满意的4件,经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后,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在取得工作成效的同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也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不足:
一、承办单位主动担当意识有待加强。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的角色定位把握不到位,仍从本单位的立场出发而不是从代表市政府的高度来开展办理工作,缺少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不够,存在推脱责任的情况。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难度较大的建议时,未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想办法解决,也不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做好参谋,而是强调自身困难和客观因素,使一些建议的办理效果不好。有的代表建议未说明具体原因临近或超过三个月的办理答复期限,在市政府督查室的不断督促后才匆忙答复。
二、协办单位“协而不办”的问题相对突出。有的承办单位对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比较重视,对协办的建议不够重视,对协办工作敷衍了事,使办理工作难以形成合力,办理效果大打折扣。有的协办单位收到建议后,没有主动与主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只提供一份协办意见给主办单位就草, 草了事,没有积极为办好建议出谋划策。有的协办单位的协办意见旨在撇清责任、敷衍了事,只从本单位的利益出发作解释说明,缺乏建设性的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办理程序不到位情况仍然存在。有的承办单位参加交办会的同志未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只将会议交办任务简单交付;有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还是缺乏与代表沟通协商,而只在答复后联系代表要求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个别承办单位答复件类别标记不准确,本属正在解决的B类件,在书面答复件上却标记A类。有的虽属乡镇职权解决的问题,但因诸多原因一时无法解决,代表才作为建议提出,结果又交由乡镇办理答复。这种“自己提自己答”的现象,代表意见较大。
四、办结率不高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重公关,轻实效”,片面地追求代表满意率,表面功夫做得多,实际落实抓得少。有的承办单位在面商答复时,强调政策法规和作解释说明多,真正给出解决时间表、落地的措施和办法比较少。有的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避重就轻,不是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而是汇报本单位开展的工作情况,“答复意见书 ”变成了“工作报告”。有的承办单位对B类件的代表建议,落实进度不快,与代表的期望相距较远。
二、今后办理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程序,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动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是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是广大选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代表来自于方方面面,与广大选民始终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建议反映群众的呼声,即使有的建议意见不够准确和恰当,承办单位也要以公仆的姿态和作风去做耐心细致的沟通和解释说明,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要经常、具体过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特别对承办单位提请政府协调解决的建议,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充分重视,协调解决。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已开通了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一府两院”及市直单位要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明年起代表建议将逐步实行网上交办。
二、求实创新,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要总结经验,创新方式,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坚持并逐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对口督办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各承办单位领导领衔承办和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制度;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考评奖惩制度;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实行网上公开、代表建议绩效考评标准等。要切实加大专项通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继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加强后续的督查工作,努力兑现对代表的答复承诺,真正取信于民。
三、注重实效,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要切实重视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开诚布公,坦诚交流,以求理解,达成共识。要切实重视建立联合办理的协同配合机制,树立办理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充分调动各主、协办单位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办好代表建议,把问题解决到实处,让代表真正“满意”。要切实发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大对一些涉及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落实。要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衡量建议办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实现办理代表建议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四、加大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撰写质量。今年底,新一届人大代表将选举产生,市人大常委会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要通过寄送相关资料、工作简报等多种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要教育引导代表围绕全市事关全局的、长远的、重大的问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要想方设法努力提高代表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科学文化水平,提高建议撰写的质量。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11月11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忠富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提高办理质量;狠抓督促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密切联系沟通,主动搞好服务,抓住重点、抓准热点、抓实难点、抓出了成效。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有效的工作,得到了代表们的认可。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指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承办单位主动担当意识有待加强,协办单位“协而不办”的问题相对突出,办理程序不到位情况仍然存在,办结率不高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等。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动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是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是广大选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代表来自于方方面面,与广大选民始终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建议反映群众的呼声,即使有的建议意见不够准确和恰当,承办单位也要以公仆的姿态和作风去做耐心细致地沟通和解释说明,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要经常、具体过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特别对承办单位提请政府协调解决的建议,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充分重视,及时给予协调解决。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已开通了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一府两院”及市直单位要按要求做好对接工作,明年起代表建议将逐步实行网上交办。
二、求实创新,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要总结经验,创新方式,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坚持并逐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对口督办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各承办单位领导领衔承办和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制度;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考评奖惩制度;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实行网上公开、代表建议绩效考评标准等。切实加大专项通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继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加强后续督查工作,努力兑现对代表的答复承诺,真正取信于民。
三、注重实效,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要切实重视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开诚布公、坦诚交流、以求理解、达成共识。切实重视建立联合办理的协同配合机制,树立办理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充分调动各主、协办单位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办好代表建议,把问题解决到实处,让代表真正“满意”。切实发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大对一些涉及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落实。要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衡量建议办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实现办理代表建议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要进一步督促落实反馈。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
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1月11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2日在福安举行,会期4天。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福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福安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审查、批准福安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福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其他。
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建议议程
(2016年11月11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福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福安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审查、批准福安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福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其他。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华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6年11月11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本委各委、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
赵 飞同志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薛成福同志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廖高清同志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
任命:
陈华安同志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安春同志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陈建生同志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11日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
提请审议陈华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2016年11月11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安委干〔2016〕180号、安委干〔2016〕201号文件的提名,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提请审议:
免 去:
赵飞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薛成福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廖高清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
任 命:
陈华安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安春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陈建生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请予审议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6年11月11日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永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6年11月11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民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叶其发的提请,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
林绍温同志的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 强同志的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薛树明同志的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陈枝棠同志的福安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阮兆平同志的福安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陈荣华同志的福安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林裕明同志的福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蓝和鸣同志的福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苏翔华同志的福安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陈子清同志的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
郑惠胜同志的福安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陈华安同志的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郑胜资同志的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蓝伏铃同志的福安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永华同志的福安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永华同志为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胜荣同志为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林 强同志为福安市教育局局长;
薛树明同志为福安市民政局局长;
陈加龙同志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枝棠同志为福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江韩全同志为福安市林业局局长;
林绍温同志为福安市水利局局长;
刘智勇同志为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陈华容同志为福安市商务局局长;
赵恒坚同志为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碧光同志为福安市监察局局长;
陈子清同志为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伟平同志为福安市司法局局长;
郑海容同志为福安市统计局局长。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11日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批准调整2016年市本级预算的决议
(2016年11月11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郭跃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16年预算的议案》以及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议,决定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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