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16年
第10号
(总第四十号)
目 录
1、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议程……………… ………………… (3)
2、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日程安排方案……………………… (4)
3、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草案)(略)……………………………………………………………(5)
4、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草案)(略)… (6)
5、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关于农村广电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7)
6、关于农村广电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略)........................ (9)
7、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10)
8、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略).........................................(13)
9、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14)
10、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略).........................................(19)
11、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20)
12、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21)
13、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22)
14、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安排原则的决定.....(23)
15、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24)
16、关于邵明松同志免职的通知.............(46)
17、关于陈国飞同志任职的通知.............(47)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次会议议程(草案)
(2016年12月13日上午)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草案)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广电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6.听取和审议《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
7.审议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
8.审议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
9.审议《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安排原则的决定(草案)》;
10.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11.人事任免;
12.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13.其他。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次会议日程安排方案
(2016年12月13日上午)
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12
月
13
日
星
期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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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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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至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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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体会议: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草案)的报告》;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广电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陈华安作初审发言;
4.听取市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司工委主任刘东升作初审发言;
5.听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6.听取《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
7.听取人事任免议案;
8.拟任人员作表态发言;
9.其他。
|
赵
仕
忠
|
10:30
至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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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审议:
《关于农村广电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安排原则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人事任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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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组
召集人
|
11:40
至
12:00
|
第二次全体会议:
1.表决决定草案;
2.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3.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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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仕
忠
|
分组审议地点:市人大机关四层第一会议室
市人大机关四层第二会议室
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
报告(草案)(略)
(2016年12月13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福安市发展与改革局局长 张永华
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
编制情况的报告(草案)(略)
(2016年12月13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福安市财政局局长 郭跃光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
《关于农村广电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谢嘉林所作的《关于农村广电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广电部门着力抓好节目质量和设施建设,努力推进农村广电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在宣传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指出,我市农村广电事业仍存在认识亟待提升、资金投入不足、覆盖比例偏低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进一步发展农村广电事业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实施农村广电工程作为民心工程、文化工程、德政工程抓紧抓实,确保做到农村广电事业在议程上有位置,内容上有安排,资金上有支持,措施上有保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广电局和网络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和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切实把广电“村村通”提升到“户户通”等相关基本公共服务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为满足农民群众广电基本公共需求提供充分保障,为满足农民群众个性化多样性文化服务需求创造良好环境。
二、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市政府要根据广电事业的特殊性和发展规律,科学制订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在政策措施、管理体制等方面多作研究、加强协调,对广电事业发展给予政策倾斜,研究制定适合广电事业发展特点、较为灵活的管理手段、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的政策措施,切实促进我市农村广电事业发展。建议市政府大力支持66个50户以上有条件实现有线联网的行政村进行联网建设,要将115个50户以下的行政村及自然村实现无线覆盖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力争在3年内实现“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的目标。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列入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绩效考评内容,按时间节点切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农村广电行业秩序,加大对破坏有线电视网络设施、私拉盗接有线电视信号、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接收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打击力度,维护农村广电事业的有序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
关于农村广电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略)
(2016年12月13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
《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华斌代表市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指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仍存在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有待提升、外部环境有待改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方面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依法履职,有效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加大公民诉权保护,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依法及时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依法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服务发展大局的办法和思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行使行政审判职能,既要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又要坚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律底线。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市法院要强化行政审判工作宣传教育,提高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增强公民行政诉讼意识,努力减少非理性涉诉上访;要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完善交流平台,通过有效的互动联动机制,保障行政审判工作顺利开展。行政机关要正确对待行政审判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出庭应诉义务,提高应诉能力,规范诉讼行为;要严格执行审判机关的生效裁判,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认真履行和解协议,认真落实和反馈司法建议,维护司法公信力;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落实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市法院要针对行政审判涉及面广、业务性强的特点,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研判,提升审判队伍业务素质,拓宽行政审判人员知识领域,增强行政审判人员审案实践能力,尤其是要提高行政审判人员发现新情况、处理新问题的能力。要着眼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持续上升的实际情况,进一步配齐配强行政审判力量,将知识、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行政审判队伍中,逐步改变目前“案多人少”的状况。要加强行政审判合议庭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公正司法理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切实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职业形象。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
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略)
(2016年12月13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民法院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
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6年12月13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赵仕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全市155个选区共选出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42名。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当选的谢再春等242名代表的选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当选代表中,公务员代表76名,占31.4%;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代表6名,占2.5%;工人代表24名,占9.9%;农民代表117名,占48.4%;专业技术人员代表18名,占7.4%;解放军和武警代表1名,占0.4%;全体代表中,妇女代表60名,占24.8%;非中共党员代表97名,占40.1%;少数民族代表35名,占14.5%。
现在,可以出席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代表为242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附件:
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 表 名 单
(242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姓名笔画排列)
城阳镇(13名)
尤锋云、孙贵发、连少康、陈建生、陈细生、陈柏崇、陈雄、林新珠(女)、郑勇、钟平玉(女,畲)、郭瑞发、雷国英(女,畲)、蔡高干
坂中乡(9名)
兰发清(畲)、阮瑞堂、张书、陈亮峰、郑建华、郑彦鑫(女)、钟伏谢(畲)、钟丽秀(女,畲)、雷金玉(女,畲)
赛岐镇(17名)
尤长智、冯晓斌(女)、兰贵弟(畲)、刘光玉(女)、刘茂兹、刘嫩、汤鼎英(女)、吴伏清、吴向平、吴燕月(女)、陈莉瑾(女)、陈谊、陈富棠、郑惠胜、钟春明(畲)、高少华、詹少铃
穆阳镇(7名)
王立新、江灵灵(女)、连坚、陈绍希、罗永华、罗炳湧、缪建新
穆云乡(10名)
丁锦希(回)、王丽珍(女)、兰成长(畲)、江成泉、杨志生、陈昌东、桂文燕(女)、郭斌(回)、雷绍冬(畲)、缪碧华(女)
康厝乡(10名)
王用仁、兰彩金(畲)、陈祖坤、林康良、郑清林、谢再春、谢华、雷闻遐(女,畲)、雷梅娇(女,畲)、缪寿声
溪潭镇(13名)
刘小清(女)、陈细生、陈峰、林松生、林铃顺、林鸿庄(女)、郑战雄、赵川、钟绍坤、钟清容(女,畲)、钟惠菊(女,畲)、黄铃康、谢鼎文
甘棠镇(13名)
兰维梅(女,畲)、朱文辉、刘二忠、刘瑞明、刘瑞锦、汤飞(女)、张芳华、陈奶轩、陈成生、陈华生、陈华安、陈锐华、林艳华(女)
下白石镇(16名)
叶元华、叶其发、朱茂华、阮则喜、阮兆清、阮贵章、孙忠宽、李祖翔、欧阳新生、郑月娥(女)、郑福光、郑赛娇(女)、黄少红(女)、章斌杰、雷文颖(女,畲)、雷自钗(女,畲)
湾坞镇(11名)
王耀、兰丽平(女,畲)、李平光、张明顺、陈寿新、陈丽云(女)、陈希光、林清其、郑龙康、赵燕萍(女)、曾奶华
溪尾镇(7名)
马丽娇(女)、王辉、叶奶全、叶哲滨、刘光、阮志勇、雷树清(畲)
松罗乡(7名)
李惠、沈振声、郑跃忠、钟清莲(女,畲)、蓝鸿(畲)、蔡石发、缪建辉
溪柄镇(13名)
李良平、连章(女)、吴义江、陈伟豪、陈连瑞、林石峰、郑彬彬(女)、高成平、郭增平、龚达元、程文伟、雷凤玉(女,畲)、魏海峰
潭头镇(12名)
王剑敏、占丽妹(女)、阮文斌、李培玉、林勇铭、林铃容(女)、林德清、郑振金、郑梓坤、钟少芳(女,畲)、蓝涛(畲)、廖高清
上白石镇(11名)
王少芳(女)、王树章、阮培金、苏振铃、吴富付、陈彩霞(女)、林飞、郑君銮、胡奇华、钟亮清(畲)、谢国恩
范坑乡(9名)
吴茂全、陈水波、陈丽英(女)、陈良弟、陈祥生、陈惠明、陈煦、林小芳(女)、林惠(女)
社口镇(9名)
刘安春、陈锋、林允雄、林威、林海宝、胡少惠(女)、雷寿坤(畲)、雷金梅(女,畲)、雷雪平(女,畲)
晓阳镇(6名)
占月英(女)、刘勤、范松场、黄光棠、温裕乾、谢庆荣
城南街道(14名)
王升东、刘东升、阮少云、吴光韵、吴秀琴(女)、余廷雄、陈国清、陈常容、林峰、林琳(女)、钟志伟(畲)、郭润霖、黄芳(女)、黄振华
城北街道(18名)
王介茂、王凤秀(女)、叶子清、孙少华、吴卫平、陈华斌、陈柳玉(女)、陈贵裕、陈恒、陈嫩英(女)、林兴贵、林兴鋆、金琪、郑信民、钟奶祥(畲)、徐玉芳(女)、郭葵(回)、黄光玉(女)
阳头街道(9名)
池飞德、陈志强、陈柏、陈捷先(女)、林义、林凤萍(女)、林春堂、黄华光、黄建华
罗江街道(8名)
刘宗奇、池胜、连松贵、陈世光、林振昌、罗锐明、钟荣英(女,畲)、黄霄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略)
(2016年12月13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郑龙康
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主席团(60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升东 王介茂 王用仁 王立新 王剑敏
王 耀 尤锋云 叶其发 叶哲滨 朱文辉
刘东升 刘安春 阮少云 阮志勇 苏振铃
李 惠 连 坚 吴卫平 吴伏清 吴向平
陈水波 陈世光 陈华安 陈志强 陈丽英(女)
陈连瑞 陈国清 陈昌东 陈建生 陈柏崇
陈柳玉(女) 陈贵裕 陈 煦 范松场 林 飞
林允雄 林兴鋆 林春堂 林振昌 林 峰
林铃顺 欧阳新生 郑龙康 郑战雄 郑彦鑫(女)
郑惠胜 郑福光 胡奇华 郭增平 黄光棠
黄华光 黄铃康 黄 霄 龚达元 章斌杰
谢再春 蓝发清 廖高清 缪建辉 缪碧华(女)
秘书长:陈国清(兼)
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8人)
主任委员:郑惠胜
副主任委员:陈建生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苏振铃 李 惠 郑彦鑫(女)
黄华光 黄铃康 龚达元
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8人)
主任委员:陈国清
副主任委员:刘安春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介茂 刘东升 吴卫平
陈华安 陈丽英(女) 廖高清
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列席人员安排原则的决定
(2016年12月13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安排原则如下:
1.不是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市委、政府、政协班子领导(含副调研员)、市纪委副书记、人武部领导;
2.不是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市政府组成人员;
3.市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4.在韩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5.十三届市政协委员列席第一、二次全体会议听报告;
6.任过副处以上的部分离退休老同志(由市老干局安排);
7.不是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8.不是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开发区领导、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9.不是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市人大机关副科以上干部;
10.驻韩军警有关单位负责人。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2016年12月21日在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郑战雄
各位代表:
我受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市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综合实力大幅跃升、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五年,也是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步的五年。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福安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发展,紧贴群众,改革创新,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共依法召开常委会会议40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2项,开展执法检查19次,作出决议决定67项,组织代表视察调研316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4人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服务发展大局有新作为
常委会始终牢固树立“寓支持于监督”的理念,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监督,有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1、致力助推科学发展。围绕计划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调整审查三道“关口”,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调整和市本级决算,维护计划、预算的科学性、前瞻性和严肃性,着力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听取审议政府性融资贷款使用情况、BT建设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全面实行“四本”预算提交大会审查批准机制,为人民管好“钱袋子”。深入研究关系福安发展的重大问题、长远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听取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审议批准了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生态市建设规划、福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推动以规划引领科学发展。
2、主动服务转型发展。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听取审议福安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闽东电机电器千亿产业集群发展措施情况等3项工作报告,组织电机电器、船舶修造、医疗保健按摩器械产业发展情况等11项专题调研,开展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培育福安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围绕农业农村发展,听取审议茶产业发展情况等5项工作报告,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4部涉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进一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拓宽群众稳定增收渠道。主动服务“重点项目推进年”活动,审议通过白云山旅游道路等各类BT、EPC项目议案19个,大力支持市政府多渠道筹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认真贯彻市委实施项目带动发展战略,建立人大代表联系重点项目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深入湾坞工贸区等和开展重点项目视察调研28次,积极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常委会班子成员按照市委部署,结合“四下基层”“四比一看” “百日竞赛”和“爱我福安,从我做起”宣传教育等活动,积极参与溪北洋新区开发等66个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溪潭、湾坞、坂中等乡镇人大主席团、阳头街道人大工委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协调解决安征迁等问题,为重点项目建设化解矛盾纠纷。
3、参与谋划创新发展。研究制定常委会重点改革任务实施规划(2014-2020),探索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等6项工作制度,开展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情况等4项专题调研,推动改革持续深化,有效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困难与挑战,围绕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开展金融服务工作情况专题视察调研,督促市政府挖潜力增效益,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后劲。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调研形成《关于部分企业主强烈反映当前企业面临困境和问题的报告》,研究出台《关于人大代表涉“三欠”行为的处置意见》,为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信福安,提出建设性意见,助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快组建,突破实体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坚持民主与法治并进,推动依法治市有新进步
常委会始终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探索监督形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为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出积极努力。
1、保障法律贯彻实施。先后开展行政复议法等15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推动市政府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听取审议“六五”普法、行政执法工作的报告,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研究出台《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施办法》,加大主动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沟通、反馈等工作机制。五年来,依法审查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49件;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认真开展工作评议。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手段,研究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先后对农业局等16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听取审议被评议单位自评报告和评议小组工作报告,对评议调查中发现的、以及人大代表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并通过交办评议意见、持续跟踪督办等方式,促进相关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一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诉求集中的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和有效解决,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我市做法,向所属各县市(区)推广福安经验。
3、监督推动公正司法。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依法任命人民陪审员82人,针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和使用管理不规范、“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督促市法院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考评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反贪污贿赂、公诉工作的报告,督促检察机关加大重点领域案件查办力度,逐步规范部门配合机制,探索完善自侦案件考评机制,提高惩防体系建设水平。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法院、检察院“开放日”活动,参与法院庭审活动、检察院案件查办及反馈说理工作,设立巡回检察联系点,支持和推动“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听取审议公安工作报告,开展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建设和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促进市政府加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4、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我市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认真落实任前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研究出台《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和《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先后组织11批44名新任命人员参加任前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向宪法宣誓,进一步激励和教育被任命人员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坚持跟踪与问效并重,改善民生事业有新举措
常委会始终坚持为民履职,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把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为推动民生持续改善作出积极努力。
1、围绕脱贫攻坚精准发力。听取审议扶贫开发工作报告,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等3项专题调研,16次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贫困乡村,实地了解群众所思所急所盼,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扶贫精准度、加大对因病因残贫困户的救助力度、加快推进异地搬迁等工作,确保精准扶贫取得实效。围绕落实民族政策,听取审议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繁荣发展畲族文化的报告,开展畲族基本情况专题调研,力促民族地区与全市人民同步奔小康。持续聚焦“三农”工作,听取审议农村公路管理、水利设施建设、农村广电事业发展的报告,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情况等7项专题调研,促进农村群众出行难等问题的有效解决。常委会班子成员和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深入挂钩结对帮扶贫困村开展“五帮六送”活动,多方筹措帮扶资金1570多万元,研究帮扶措施574条,帮助284名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
2、关注惠民实事持续发力。听取审议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报告,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加强住房、医疗及残疾人保障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创建“教育强市”工作的报告,开展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等6项专题调研,推动市政府研究出台“368”惠生工程、特岗教师交通费补贴等优惠政策、对城区中小学布局进行调整,有效缓解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听取审议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报告,督促市政府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市养老保障水平。听取审议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报告,开展竞技体育事业发展情况等4项专题调研,要求市政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听取审议宗教场所管理情况等3项工作报告,开展禁毒工作情况等3项专题调研,共同营造和谐社会氛围。不断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接待群众来访175批435人次,依法受理群众来信557件,均及时交办转办,并对部分重点信访件进行跟踪督办,推动一批信访问题妥善解决。下白石镇人大主席团组建代表海域维权宣讲队、穆阳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入户调解、城南街道人大工委将代表纳入网格化管理,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3、回应群众关切聚焦发力。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溪流域乱排、乱挖、乱倒屡禁不止等问题,以“保护母亲河,推进生态建设”为主题,持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系列宣传活动。听取审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环保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织生猪养殖污染情况等9项专题视察调研,推动市政府落实环保责任,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建立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潭头、穆云、溪尾、康厝等乡镇人大主席团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松罗、范坑、社口等乡镇人大主席团围绕生态乡镇建设,积极组织代表调研,提出建议意见。常委会高度关注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持续开展监督,组织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2次,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询问,听取审议落实食品安全法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回头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4项专题视察,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强化监管,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四、坚持保障与激励并行,发挥代表作用有新平台
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全面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大力引导和激发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
1、注重代表履职能力培养。常委会高度重视提高人大代表素质,有计划地做好代表初任及日常培训工作。五年来,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老代表谈履职经验、交流座谈会、分片培训班、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展各类代表培训10次,参加培训546人次,不断深化代表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认识,为代表履职夯实基础。常委会班子成员按照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分6个片区每年定期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将代表学习培训列入代表小组活动计划,促进代表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围绕增强代表榜样意识、诚信守法意识,研究出台《福安市人大代表诚信守法教育实施意见》,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向全体代表发出《人大代表争当“诚信守法”带头人的倡议书》。
2、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开设网站、寄送资料、网络互动、短信平台等形式,及时向代表提供常委会工作动态,确保代表全面了解常委会活动内容。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审议意见。五年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08人次,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1918人次,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扩大。鼓励代表参与政务、司法系列活动,积极推荐代表担任市直部门廉政勤政监督员、政风行风评议员,代表参与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健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双向”联系制度,每年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征求意见会,总结和推广代表工作经验。创新开展“人大代表进社区(村居)工作日”“百名代表传递社情民意绿色通道”等活动,进一步丰富代表联系群众形式,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五年来,组织各类活动61场(次),深入社区(村居)83个,搜集各类问题1200多个,分类整理意见建议262条,提交市政府研究处理,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规范代表活动小组建设。常委会把代表小组建设作为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的重要环节来抓,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进行混合编组成88个代表小组,在“五员”活动基础上,创新开展争创“五好”代表小组活动。常委会每年下拨代表小组建设和组织活动专项工作经费,统一印制《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等4簿,统一制作《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等8面上墙制度板,通过挂钩指导、检查督促、现场交流、观摩学习、典型带动等形式,推动代表小组建设和活动规范化,努力实现代表活动常态化。闭会期间,各代表小组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活动,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活力。罗江街道人大工委建立“代表书屋”、溪柄镇人大主席团设立代表工作室,赛岐镇、上白石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交流。五年来,全市代表小组组织活动1506次,为民办实事1899件,调解矛盾纠纷2463起,代表捐资630多万元。城北街道畲族代表之家、城阳镇代表履职促进工作室、晓阳镇驻园代表室、甘棠镇“五好”代表团等工作经验被《中国人大》《人民政坛》等媒体采访报道,得到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4、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审议通过《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质量的意见》和《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意见》,创新推行人大代表建议内容和承办单位办理答复情况网上公开制度,全程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切实提高建议办理效率和透明度。注重跟踪督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与市政府沟通联系,形成建议办理合力。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落实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纳入市直单位工作评议内容,切实增强意见建议办理实效。针对“不满意”件,组织代表与承办单位开展面对面交流,推动“不满意”件再办理、再答复。五年来,代表建议意见办结率从2011年的7%提高到2016年的39.5%,提高32.5个百分点;代表建议办复率、代表满意及基本满意率均为100%。
五、坚持能力与形象并抓,依法履职水平有新提升
常委会始终自觉把握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定位和作用,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1、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开展“四访四促”活动,着力破除“四风”、解决“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市人大机关党员干部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持续加强,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举办“党员干部必须守纪律讲规矩”等专题讲座53场,倡导“人人备课登讲台”学习方式,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市人大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强化常态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设以“勤政廉政、依法履职、知礼守礼”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文化讲坛和思想论坛活动40场,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等主题活动12场,达到以学促思、以思促行、以行促效的目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获得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设。常委会党组及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制定《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党组决策能力和常委会议事质量。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挂钩联系老干部制度》,密切常委会领导干部同老干部的沟通联系。研究出台《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的意见》,采取对审议意见持续跟踪和“再次审议”的方式,巩固审议意见落实成果。制定出台《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轮流担任领衔发言人制度,提高审议发言针对性。制定实施《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先后对非法采砂等16个问题开展询问,切实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审议通过《行使监督职权向社会公开试行办法》,实行“四个公开”,有效促进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公开透明。经过五年来的积极探索与实践,常委会逐步建立起多方面、多层次的制度体系,使人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3、不断规范基层人大建设。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注重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联系和协同,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创新践行“常联系、常邀请、常走动、常培训”“四常”工作法,常委会班子成员定期深入乡镇调研、指导工作;健全完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联席会议等6项工作制度,每年组织召开2次联席会议,开展经验交流;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积极组织乡镇、街道人大专职干部参加各类履职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整体水平。扎实推进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等7项制度,各乡镇、街道累计投入220多万元,加强基层人大的议事场所、办公场所及其设备改造更新,基层人大履职条件不断改善。
4、不断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围绕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和扩大社会认知度,常委会深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和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5周年、市乡人大换届选举等系列宣传活动,为推动人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参与上级人大课题研究,《基层人大要担起增强公民法治信仰的社会责任》等11篇调研文章分别入选省研讨会并获奖。认真办好福安人大网站、人大信息,积极向上级媒体报送新闻稿件。五年来,在各级报刊上发表各类稿件640多篇,举办了首届“人大风采”摄影比赛,编印了《福安乡音(人大专刊)》《硬笔书法赛优秀作品集》,编纂了《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志》第二卷(1991-2013年),新建人大法律法规宣传栏,常委会办公室荣获《人民政坛》先进通联单位。《中国人大》以《“小城”福安的人大工作全景图》《基层人大工作者的履职感言》等为题,对福安人大监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大篇幅报道,记者用“实地感受了一个鲜活的基层人大工作范本”“用创新迸发人大工作新活力”等形容福安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以及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要做到五个“必须”: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各级人大的根本任务。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的意图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同时又密切联系并组织引导代表和群众,依法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扩大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必须力促经济发展,关注民生改善。促进发展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人大工作的永恒主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抓住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助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同时又倾听群众呼声,紧紧抓住民生工程实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完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
——必须依法加强监督,参与发展实践。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和任务是同向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手段,依法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着力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同时又积极主动落实市委工作部署,身体力行置身于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率先垂范在重点项目建设、抗灾救灾等中心工作中勇挑重担、主动作为,得到了市委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必须保障代表履职,引导代表尽责。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一方面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广泛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注重规范代表活动小组、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主体作用,拓宽渠道、搭建平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健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定期走访代表、加强代表培训、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教育引导代表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为民代言,主动服务发展,不断夯实人大工作坚实基础。
——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勇于开拓创新。人大工作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都很强,必须坚持依法行使职权,但又不能墨守成规、不思进取,只有不断开拓创新,人大工作才能不断增强生机和活力。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将“法”铭刻在心、用“法”支配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做到调研视察先学法、审议审查不离法、行使职权依据法;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推进工作理念、思路、制度和方法创新,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新途径、新方法,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法律赋予的职责、市委的要求、人民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强化;联系代表方式,发挥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改进;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人大制度宣传和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着力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的履职思路和2017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届满,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即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期,也是加快我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难得机遇期。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福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助推福安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这一主题,紧抓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两大根本任务,认真行使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三项法定职权,注重落实“抓大事、谋关键、议重点、求实效”四项基本要求,充分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询问五种监督方式,努力抓好经济运行监督、保障法律贯彻实施、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组织调研视察、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工作宣传、开展工作评议六项重点工作,为构建“山水画廊五福新城”、全面建成小康新福安作出新贡献。
2017年,是市十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关键之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福建和宁德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宁德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制定的目标任务,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福安继续保持在宁德发展大局中“挑大梁、走前头、做贡献”的地位而不懈努力。
一、在政治方向上始终保持定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通过积极探索、生动实践,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服务全市发展大局、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中找准人大工作定位,科学谋划工作思路、重点和举措,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和人大职能优势,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富有实效,始终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同心共鸣。要及时跟进事关全面深化改革、民主法治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各方关注和社会关切的重大事项,深入调研、广聚共识,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改革发展的工作支持、法治保障和氛围营造,使人大履职的过程成为助推发展的过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落实任前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确保党委意图的顺利实现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在履职尽职上形成有效合力。人大工作只有形成整体合力,才能有力量、出实效、上水平。更加注重监督的持续性,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精准扶贫、生态环保、教育卫生、安全稳定、风险化解、城乡建设等重大问题、重点工作,确定相关议题,采取多种形式,持续监督推进,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继续加强对计划、预算、审计等工作监督,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深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强化国有资产监督,提高计划、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开展产业转型升级、城镇居民及新农合医疗基金收支情况调研。更加注重方式的创新性,听取审议商事审判、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报告,开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调研,推动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加注重工作的民本性,听取审议殡葬改革、“两违”综合治理、落实环保法审议意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报告,组织防洪法及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开展精准扶贫、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民办教育安全管理、侨务工作等情况调研,督促政府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经信、文体新、安监、林业等4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更有效地促进依法行政,更有力地维护群众权益。更加注重方法的综合性,坚持重大事项决定、人大监督、人事任免等职权相互促进,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同步开展,多聚人气、多鼓士气、多接地气,通过综合运用专题调研、专项审议、视察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刚性手段,跟踪监督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人大工作纵深发展。
三、在代表工作上不断激发活力。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活力源泉。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以往代表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拓宽联系方式,拓展知情渠道,丰富活动载体;依托全国、省人大代表培训基地、市委党校和远程教育平台,努力为代表依法有效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深化代表主题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继续开展创建“五好”代表小组、“代表深入社区(村居)工作日”等活动,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努力改进闭会期间活动组织方式,积极引导和充分调动代表主动性、创造性,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会议、专项审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参与度,保障代表参政议政督政,为助推发展、深化改革、创新治理注入新活力。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积极做好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有效发挥聚民意、汇民智、解民忧作用。建立代表回选区述职制度,定期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工作,持续采取“回头看”、重点建议督办等方式,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利益和重大民生问题的议案建议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四、在自身建设上更加扎实有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常委会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思想作风、履职能力、工作制度等建设,继续巩固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增强依法监督的底气、敢于监督的正气、创新监督的勇气,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纪律严、作风正、业务精的人大干部队伍。更加深入系统地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讲座制度,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常态监督,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和议事程序,加大制度执行力,改进调研审议方式,推动人大工作更加规范。切实增强创新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加强信息化建设,改进宣传报道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重视做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人大老干支部建设。主动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汇报、沟通、交流,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督格局,合力推动热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注重联系沟通,加强指导协调,支持基层人大依法履职、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新鲜经验,实现市乡人大工作互联互动,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时代的目光注视着我们,伟大的事业激励着我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福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奋发的状态,凝心聚力,依法履职,开拓进取,加压奋进,争当新标杆、建设新福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安而努力奋斗!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邵明松同志免职的通知
福安市人民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叶其发的提请,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
邵明松同志的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13日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国飞同志任职的通知
福安市人民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叶其发的提请,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
陈国飞同志为福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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