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奇华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城区易涝点、穆阳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点、溪潭镇堆石料点、溪柄小农水项目点、湾坞海堤、潭头太逢受灾点等19个乡镇(街道),43个防洪、河道管理重点地区及防汛物资储备库等地,听取了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一法一例”工作措施有力,取得效果明显。同时,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洪减灾意识;要加大防洪工程建设、管护力度,及时做好各河段清淤清障工作,确保泄洪渠道顺畅;要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河道管理秩序,坚决打击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河道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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