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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8日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7年06月28日     点击:2764

一、免去缪启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郑焕周的福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缪月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职务。

免去赵辉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芳、王跃萍、蔡玉贤、罗文君、苏锦玲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缪启为福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郑焕周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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