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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防洪法》和《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7年04月01日     点击:4042

37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奇华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为确保执法检查质量,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市水利局有关专家到市人大机关开展执法检查前培训讲座。

随后,检查组深入城区易涝点、穆阳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点、溪潭镇堆石料点、溪柄小农水项目点、湾坞海堤、潭头太逢受灾点等19个乡镇(街道),43个防洪、河道管理重点地区及防汛物资储备库等地,听取了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一法一例工作措施有力取得效果明显。同时,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洪减灾意识;要加大防洪工程建设、管护力度,及时做好各河段清淤清障工作,确保泄洪渠道顺畅;要加执法力度,规范河道管理秩序,坚决打击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河道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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