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文卿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福安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的说明。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安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及议案说明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福安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暂行)。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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