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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0日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8年08月30日     点击:6321

一、免去陈瑞平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钟绍勤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晓晖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艳的福安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杨曦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任命李艳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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