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陈瑞平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钟绍勤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晓晖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艳的福安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杨曦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任命李艳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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