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算说明
按照《福安市财政局关于批复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安财行决〔2018〕11号文)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
(二)为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提供服务保障。
(三)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四)负责计划、预算审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五)负责县级人大选举事项的具体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事项的具体工作。
(六)负责我市的宁德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市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全市贯彻实施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七)负责联系我市的各级人大代表,做好代表视察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宁德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宁德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承办单位抓落实,按时答复代表。
(八)办理市人代会议主席团或宁德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和批评、建议、意见,提出处理意见或报告。
(九)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上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工作。
(十)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十一)负责受理和督办有关的信访案件。
(十二)承担各级人大代表的接待工作;为我市的各级考察调研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承担各类会议会务保障工作。
(十三)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十四)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及省、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作为1个预算单位,编报数据包括市人大常委会下属的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财经工委、环境与城乡建设工委、内务司法工委、农业与农村工委、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民侨台工委、信访室等9个委室及1个下属单位(福安市人大代表之家),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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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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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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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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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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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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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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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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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大代表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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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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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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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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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任务是:在中共福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奋力“争当新标杆、建设新福安”。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事项的保障工作:
(一)组织开展3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听取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24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7项专题调研,开展城区饮用水专题询问1次,对市经信局、林业局、文体新局、安监局等4个单位进行工作评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二)依法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作出决议、决定16项。
(三)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7人次,接受辞职5人,依法任命23名人民陪审员,组织宪法法律知识考试8批30人次,宪法宣誓48人次。
(四)组织补选8名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48人次,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462人次,推荐113名各级人大代表担任“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廉政监督员。
(五)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4次,专题学习讲座4场,参训671人次。
(六)完成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市人大常委会各项任务。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年初结转和结余331.63万元,本年收入805.24万元,本年支出84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9.87万元。
(一)2017年收入805.2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92.31万元,减少10.2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99.6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5.62万元。
(二)2017年支出84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64.38万元,增长24.0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27.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62.73万元,公用支出64.81万元。
2.项目支出319.46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9.09万元,增长24.9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396.9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增长)43.71万元,增长12.38 %。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整人员工资。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3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1.07万元,减少9.27 %。主要原因是缩减日常开支。
(三)人大会议109.9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5 万元,增长69.29%。主要原因是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经费和会议期间城区代表住宿费用增加。
(四)人大立法7.6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39万元,减少30.8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网络等新媒体阵地宣传,宣传成本降低,宣传费用减少。
(五)人大监督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28.57%。主要原因是代表监督费用列入“代表工作”项目列支。
(六)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7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23万元,减少11.5%,主要原因是代表培训费用列入“代表工作”项目列支。
(七)代表工作62.2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 49.28万元,增加380.54%。主要原因是代表培训调研视察次数增多。
(八)事业运行8.4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07 万元,增长0.83%。主要原因是2016年事业人员调整工资。
(九)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4.5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2.85万元,减少34.35%,主要原因是减少固定资产等零星采购费用。
(十)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4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2.46万元,增加746.18%。主要原因是根据安文明办〔2016〕22号文件精神,发放2017年文明单位奖金。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4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31万元,增加11.93%。主要原因是发放2016年退休人员过节费和当年退休人员安家费,退休人员住房工龄补贴。
(十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9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10 万元,增加762.16%。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死亡人员抚恤金。
(十三)行政单位医疗14.7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减少0.74%。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减少后缴交基数减少。
(十四)事业单位医疗1.4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79万元,增加116.18%。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体检费用列入此项目列支。
(十五)住房公积金24.0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9万元,增加3.88 %。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后缴交基数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7.5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62.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4.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6万元,同比下降22.4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4.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22.44%,主要是: 实行车改,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增长)100%,主要是: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关于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加强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坚持从严从简,降低接待成本。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26%,主要是:减少了大型物件采购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文)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根据《关于市直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宁财绩〔2017〕1号)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人大职能,遵循重要性原则,选定人大业务经费270万元作为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项目资金占单位专项资金的100%,符合规定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预算绩效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了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超预期完成,项目自评97分,自评优秀等级。现将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概况:
(一)立项情况。2017年,按年初预算和《福安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常综〔2017〕1号)和《福安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安财预〔2017〕001号),安排项目资金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正常运转,并根据当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接待工作暂行规定》,保障资金的规范执行。
(二)资金情况。2017年安排项目资金270万作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代表活动经费及专项业务经费,已于年内全部拨付,资金主要用于安排用于人大制度宣传、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代表学习培训考察费,人大机关工会行政拨补,人大各委室工作经费,中华环保世纪行经费,报刊费,后勤服务费,扶贫和慰问,办公设备购置,老干部活动,干部职工体检,专项业务费等,具体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等经费50万元;处级领导扶贫、慰问,老干部活动65万元;办公维护、干部体检、制度宣传、执法检查、考察监督、中华环保世纪行、报刊、印刷等日常工作经费89万元;常委会会议、乡镇联系会议、人大工作研讨会等会议经费10万元;后勤保障经费16万元;市人大代表活动、培训经费37万元;代表“五员”活动经费3万元。
(三)项目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2.为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提供服务保障。3.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提供服务保障。4.负责计划、预算审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5.负责县级人大选举事项的具体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事项的具体工作。6.负责我市的宁德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市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全市贯彻实施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的情况。7.负责联系我市的各级人大代表,做好代表视察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宁德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宁德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承办单位抓落实,按时答复代表。8.办理市人代会议主席团或宁德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和批评、建议、意见,提出处理意见或报告。9.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上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工作。10.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人代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11.负责受理和督办有关的信访案件。12.承担各级人大代表的接待工作;为我市的各级考察调研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承担各类会议会务保障工作。13.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人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人大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14.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及省、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主要绩效目标。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每年人大制度宣传,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代表学习培训考察费,人大机关工会行政拨补,人大各委室工作经费,中华环保世纪行经费,报刊费,后勤服务费,扶贫和慰问,办公设备购置,老干部活动,干部职工体检及专项业务费等日常工作。
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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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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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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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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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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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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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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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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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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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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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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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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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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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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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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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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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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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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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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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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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慰问,老干部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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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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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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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体检,办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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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维护、干部体检、制度宣传、执法检查、考察监督、中华环保世纪行、报刊、印刷等日常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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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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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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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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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乡镇联系会议、人大工作研讨会等会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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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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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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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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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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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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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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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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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活动、培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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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万元
|
3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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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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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五员”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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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
|
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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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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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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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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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作评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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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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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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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大楼维护
|
办公场所维护、改建次数
|
3次
|
≥3次
|
乡镇人大“三室”建设
|
完善乡镇人大“三室”建设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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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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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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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委审核监督
|
财经委审核监督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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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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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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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订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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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订《人民政坛》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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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份
|
2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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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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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退休老干部体检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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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人
|
70人
|
人大工作研讨会
|
开展人大工作研讨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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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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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费
|
征订各类报刊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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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份
|
≥120份
|
老干部活动经费
|
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次数
|
3次
|
≥1次
|
扶贫慰问
|
帮扶贫困户人次
|
100人
|
≥100人
|
印刷费
|
印刷材料页数
|
10万页
|
≥10万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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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经费
|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个数
|
1个
|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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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奖金
|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退休老干部文明奖金人数
|
70人
|
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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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会议
|
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次数
|
6次
|
≥6次
|
乡镇人大联席会议
|
乡镇人大联席会议次数
|
4次
|
≥4次
|
人大制度宣传
|
宣传人大制度活动次数
|
4次
|
≥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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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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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调研活动人次
|
400人
|
400人
|
执法检查
|
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次数
|
3次
|
3次
|
“五员”活动
|
组织开展“五员”活动次数
|
4次
|
≥4次
|
执法检查
|
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次数
|
3次
|
≥3次
|
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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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代表开展考察活动人次
|
400人
|
≥400人
|
代表培训
|
组织代表培训次数
|
4次
|
≥4次
|
中华环保世纪行
|
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次数
|
3次
|
≥3次
|
质量目标
|
评议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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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社局、卫计局、民宗局、国税局4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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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代表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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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培训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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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80%
|
代表参与率
|
代表参加市人大机关组织的代表活动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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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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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代表参与率
|
参加“五员”活动代表参与率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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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老干部参与率
|
老干部参加活动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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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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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参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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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出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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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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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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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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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市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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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争创文明单位、开展工作评议、扶贫慰问等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机关工作效率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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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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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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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人大工作制度、落实人大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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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网站信息平均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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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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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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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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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人大代表到社区(村居)工作日”活动,组织代表小组深入各社区(村居)走访群众,了解民情。共收集各类问题并分类整理形成代表意见建议提交市政府研究处理的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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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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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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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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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对人大各委室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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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对各委室绩效测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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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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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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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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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对机关工作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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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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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代表对人大常委会机关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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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对人大机关绩效测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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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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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一)评价主体。按照市财政的预算批复金额,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价。
(二)评价核查范围。现场核实的项目点: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代表培训、中华环保世纪行等;项目资金量及其达到的覆盖率:项目资金量270万元,支出216.77万元,支出实现率达80.29%。
(三)指标体系设计。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听取汇报,调阅相关资料,对预算绩效项目资金进行检查、核实,按指标逐级划分。
1.投入指标(权重30%):二级指标3项即:时效情况项目(权重5%,得分5分)立项情况(权重8%,得分8分)、资金落实情况(权重17%,得分14分);三级指标10项包括项目实施事件与计划时间的差异情况(权重5%,得分5分)、绩效目标合理性(权重2%,得分2分)、绩效指标明确性(权重2%,得分2分)、绩效指标完成率(权重2%,得分2分)、项目立项规范性(权重2%,得分2分)、成本控制率(权重4%,得分4分)、资金到位率(权重4%,得分3分)、到位及时率(权重4%,得分3分)、资金使用率(权重5%,得分4分)等。
2.过程指标(权重30%):二级指标3项即业务管理(权重9%,得分9分)、财务管理(权重15%,得分15分)、会计信息管理(权重6%,得分6分);三级指标10项即管理制度健全性(权重3%,得分3分)、制度执行有效性(权重3%,得分3分)、项目质量可控性(权重3%,得分3分)、管理制度健全性(权重3%,得分3分)、资金使用合规性(权重3%,得分3分)、固定资产专人管理情况(权重3%,得分3分)、固定资产利用率(权重3%,得分3分)、项目资金安全性(权重3%,得分3分)、会计信息规范性(权重3%,得分3分)、信息完整性(权重3%,得分3分)等方面来设计项目过程指标。
3.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40%):二级指标即产出数量(权重23%,得分23分)、产出质量(权重6%,得分6分)、项目效益(权重11%,得分11分);三级指标35项即开展工作评议次数(权重1%,得分1分)、 办公场所维护、改建次数(权重1%,得分1分) 、完善乡镇人大“三室”建设个数(权重1%,得分1分)、财经委审核监督次数(权重1%,得分1分)、征订《人民政坛》份数(权重1%,得分1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退休老干部体检人数(权重1%,得分1分)、开展人大工作研讨会次数(权重1%,得分1分)、征订各类报刊份数(权重1%,得分1分)、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次数(权重1%,得分1分)、帮扶贫困户人次(权重1%,得分1分)、印刷材料页数(权重1%,得分1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个数(权重1%,得分1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退休老干部文明奖金人数(权重1%,得分1分)、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次数(权重1%,得分1分)、乡镇人大联席会议次数(权重1%,得分1分)、宣传人大制度活动次数 (权重1%,得分1分)、市人大代表调研活动人次(权重1%,得分1分)、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次数(权重1%,得分1分)、组织开展“五员”活动次数(权重1%,得分1分)、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次数(权重1%,得分1分)、组织代表开展考察活动人次(权重1%,得分1分)、组织代表培训次数(权重1%,得分1分)、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次数(权重1%,得分1分)、对人社局等4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完成率(权重1%,得分1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培训参与率(权重1%,得分1分)、代表参加市人大机关组织的代表活动参与率(权重1%,得分1分)、参加“五员”活动代表参与率(权重1%,得分1分)、老干部参加活动参与率(权重1%,得分1分)、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出勤率(权重1%,得分1分)、机关工作效率提高10%(权重3%,得分3分)、人大网站信息平均点击数(权重1%,得分1分)、收集各类问题并分类整理形成代表意见建议提交市政府研究处理的件数(权重1%,得分1分)、代表对各委室绩效测评满意率(权重2%,得分2分)、机关工作人员对机关工作满意率(权重2%,得分2分)、代表对人大机关绩效测评满意率 (权重2%,得分2分)等方面进行自评。
(四)评价方法: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评价标准主要采用历史标准。依据人大工作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评”的总体要求,设置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五)评价结论
1.得分情况。
(1)总体得分:项目自评得分97分。
(2)分数较高的指标:产出与效益指标。
(3)扣分较多的指标:投入指标中的资金落实情况的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资金使用率指标扣分较多。
2.总体评价。项目政策科学、合理、可行,项目实际运行规范有效,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分析:
1、投入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其中:
(1)时效情况项目满分5分,得5分。所有项目实际实施月份均不晚于计划月份。
(2)项目立项方面满分8分,得8分。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目标与项目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得2分;绩效指标设置明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值设置清晰、可衡量,得2分;年初制定项目指标均已完成,得2分;项目立项规范,项目按规定程序申请立项,提交材料充分、完整,事情进行集体决策,得2分。
(3)资金落实方面满分17,得14分。成本控制在当年预算数以内,未超过,得4分;预算安排资金27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38.75万元,到位率88.43%,与目标值少1.57个百分点,得3分;应到位资金270万元,及时到位资金238.75万元,到位率88.43%,与目标值少1.57个百分点,得3分;实际使用资金216.7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38.75万元,资金使用率90.79%,与目标值少4.21个百分点,得4分;本项共扣3分。
2、过程指标体系得30分,其中:
(1)业务管理投入类指标满分9分,得9分。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市人大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及领用制度》《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制度》《福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3分;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得3分;严格制定项目目标标准,实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手段保证质量,得3分。
(2)财政管理方面满分15分,得15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中共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履职有关工作的实施办法》《市人大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及领用制度》《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制度》《福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得3分;在坚持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等原则的前提下,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从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财务管理、会议、差旅、接待、固定资产及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内部控制管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得3分;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定期清点、整理,得3分;所有固定资产均在使用,得3分;所有项目均符合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得3分。
(3)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满分6分,得6分。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得3分;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得3分。
3、产出与效益体系得分40分,其中:
(1)产出数量方面满分23分,得23分。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全年开展工作评议4次,分别对人社局、卫计局、民宗局、国税局4个单位开展评议,得1分;按照规定对办公场所维护、改建次数3次,完成率100%,得1分;完善赛岐等乡镇人大“三室”建设3个,得1分; 开展财经审核监督2次,得1分;征订《人民政坛》230份,得1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退休老干部体检全员参加体检,得1分;开展人大工作研讨会次数1次,得1分;征订各类报刊120份,得1分;组织老干部到溪潭、城阳、霞浦等地开展活动6次,完成率600%,得1分;开展扶贫慰问210人次,完成率210%,得1分;印刷各类会议材料超过12万页,完成率120%,得1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1个,得1分;足额发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退休老干部文明奖金,得1分;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10次,完成率150%,得1分;乡镇人大联席会议次数4次,完成率100%,得1分;宣传人大制度活动4次,完成率100%,得1分;组织市人大代表调研活动435人次,完成率108%,得1分;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3次,完成率100%,得1分;组织开展“五员”活动4次,完成率100%,得1分;开展执法检查活动3次,完成率100%,得1分;组织代表开展考察活动430人次,完成率107%,得1分;组织代表培训次数5次,完成率125%,得1分;在福安城区、溪柄、范坑等地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3次,完成率100%,得1分。
(2)产出质量方面满分6分,得6分。对人社局、卫计局、民宗局、国税局4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均圆满完成,评议成功率100%,得1分;组织5次代表培训,代表参与率均在95%以上,得1分;市人大代表调研活动实际参与率在95%以上,得1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培训率达99%,得1分;老干部参加活动参与率大于80%,得1分;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出勤率均在95%以上,得1分。
(3)项目效益方面满分11分,得分11分。成功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得3分;人大网站平均点击了200次以上,得1分;收集各类问题并分类整理形成代表意见建议提交市政府研究处理的件数40件,得1分;组织人大代表对人大机关和各委室进行测评,满意度100%,各得1分(共2分);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对机关工作进行测评,满意度100%,得1分。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方面,绩效目标设置还不尽合理等,如数量目标中征订报刊和报刊费有重复,会议数量比较多等。
(二)资金落实方面,资金使用率不高。
(三)财政管理方面,资金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有关建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二要转变观念规范支出,提高经费使用率。三要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结合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出台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7年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表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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