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叶其发辞去福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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