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代表出缺情况和人事调整以及便于开展工作的需要,决定在代表出缺的康厝乡第五选区、省宁驻韩单位第二选区、溪柄镇第八选区、下白石镇第十选区等4个选区依法补选代表各1名,湾坞镇第四选区依法补选代表2名。确定选举日为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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