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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8年10月09日     点击:436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代表出缺情况和人事调整以及便于开展工作的需要,决定在代表出缺的康厝乡第五选区、省宁驻韩单位第二选区、溪柄镇第八选区、下白石镇第十选区等4个选区依法补选代表各1名,湾坞镇第四选区依法补选代表2名。确定选举日为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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