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4日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黄清苹为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苏平生的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薛梅青的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郭润霖的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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