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地方人大监督、决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监督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议题建议。
自即日起至11月6日,任何单位和公民均可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给下党乡乡亲们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宁德市委“一二三”发展战略、福安市委“一二六”行动计划,聚焦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推动新时代新福安建设,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监督工作议题建议(包括议题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议题建议。联络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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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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