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的提请,福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9月1日审议决定:
免 去
陈公明同志的福安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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