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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福安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决定
作者:市人大办     加入日期:2012年03月05日     点击:4044
 

――201229日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1件。其中:教育、科学、文化和卫生方面的4件,占议案总数的19%;规划建设方面的4件,占议案总数的19%;工业经济方面的2件,占议案总数的10%;财政经济方面的3件,占议案总数的14%;农业水利方面的3件,占议案总数的14%;综合方面的5件,占议案总数的24%。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建议将钟奶祥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制定〈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办法〉的议案》(第13号)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其余20件议案,因不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建议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牵头办理此份议案,并于201289日前提出答复意见,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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