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10月27日,福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黄凌受市人民政府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组织领导有力,责任分工明确,办理方法可行,督办措施到位,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有效的工作,得到了代表们的认可。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指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思想不够重视,与代表面商沟通不够充分到位;个别建议部门答复较为机械,没有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办理程序不够规范,“重答复、轻落实”依然存在等。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代表提出建议意见是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是广大选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代表来自于方方面面,与广大选民始终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建议反映群众的呼声,即使有的建议意见不够准确和恰当,承办单位也要以公仆的姿态和作风去做耐心细致地沟通和解释说明,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要经常、具体过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特别对承办单位提请政府协调解决的建议,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充分重视,及时给予协调解决。要运用好“福建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一府两院”及市直单位要按要求指定专人做好平台使用操作和日常服务,全面实行网上代表建议网上交办督办,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不断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要总结经验,创新方式,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坚持完善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相关委室对口督办、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承办、承办单位具体承办和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制度;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考评奖惩制度;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实行网上公开、代表建议绩效考评标准等。切实加大专项通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继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加强后续督查工作,努力兑现对代表的答复承诺,真正取信于民。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市政府要切实重视建立联合办理的协同配合机制,充分调动各主、协办单位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办好代表建议,把问题解决到实处,让代表真正“满意”。各承办单位要把与代表沟通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抓好协商、面商工作,做到办前了解实情、办中协商沟通、办后征求意见,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在沟通中增进理解,有效推进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答复,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实现办理代表建议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切实发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大对一些涉及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落实。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要进一步督促落实反馈。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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