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叶光良代理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和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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