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批复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安财行决〔2018〕19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宁德市委、市政府以及福安市委、市政府有关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市离休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了解掌握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中的有关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遗属照顾和信访工作。
(三)负责全市宏观管理的地方厅级退休干部、享受部分地方厅级待遇的退休干部、生活待遇适当照顾的退休干部和处级干部(包括享受处级待遇的退休干部)的宏观指导,了解掌握这些退休干部待遇落实的情况。
(四)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
(五)引导老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组织老干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六)领导和指导局下属单位工作,负责管理局属国有资产。
(七)完成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安市老干部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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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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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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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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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安市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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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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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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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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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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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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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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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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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老年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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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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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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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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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老干局主要任务是:一是继续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二是切实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三是引导、组织老同志发挥老有所为的作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坚持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老干部集中学习,参加福安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考察参观重点建设项目及工农业生产。完成老干部及遗属日常走访慰问、重要节日慰问及活动。
坚持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落实老干部生活保障机制,做好老干部离(退)休费及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落实老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提高了老干部医疗保障水平;健全和完善老干部特殊帮扶机制,切实帮助解决老干部实际困难。
(三)为老干部发挥余热作用搭建平台,充分发挥老干部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四)组织好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将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成为老干部政治学习的课堂、文化娱乐的场所、联系老干部的纽带、发挥老干部作用的阵地。
(五)组织好老年大学工作,发挥老年大学在全市老年教育中的示范作用,逐步扩大老年大学影响力,不断提升办学的社会效益。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老干部局年初结转和结余244.12万元,本年收入394.29万元,本年支出466.7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1.64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394.2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73.23万元,下降30.52%,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394.2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466.7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进102.69万元,增长28.2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13.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6.05万元,公用支出17.49万元。
2. 项目支出153.22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6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7万元,增长28.2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113.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4万元,下降10.77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缩减。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3万元,增长87.03%,主要原因是活动中心部分扫尾工程款支付。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2万元,下降10.48%,主要原因是人员核减。
(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2万元,增长561.9 %,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7.37%。
(七)住房公积金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7.28%。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5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19万元,同比下降95.8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下降100%。
(三)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老干部门及兄弟县市老干部门工作指导检查和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批次、接待总人数18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73.97%,主要是调研交流减少。
九、其他重要经费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4.23%,主要是:公务活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公务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如下:
1、项目概况
(1)立项情况。2017年,按年初预算和《中共福安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工作要点》(安委老干〔2017〕1号)和《福安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安财预〔2017〕001号文),安排项目资金保障老干部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根据当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中共福安市委老干部局财务管理制度》,保障项目资金的规范执行。
(2)项目资金情况。我局服务管理的离休干部36人,“5.12”退休干部30人,处级以上退休干部49人,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61人,异地安置市外省内老干部8人,无工作遗属3人,异地安置外省老干部2人,无工作遗属3人。2017年安排项目资金78.96万作为老干部工作专项经费等,已于年内全部拨付,包括春节、元旦“两节”慰问经费23.92万,重阳节活动经费8万,老年人活动中心日常运行维护费38.04万,老干部医疗保健费3万,出省慰问老干部经费2万,老干部及老干部活动中心报刊费2万,老干部及遗属救济补助2万。主要保障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开展:一是深入开展元旦、春节“两节”,给老同志送去组织的关怀,保障老干部政治待遇;二是开展重阳节系列活动(含中秋节老干部及无工作遗属全面慰问),走访慰问老干部,并组织开展游园、登山、调研考察、联欢活动等,使老同志实现“六个老有”目标;三是健全完善老干部活动中心设施,优化老同志活动学习环境,巩固省级示范性活动中心称号;四是开展老年人活动中心日常维护及水电费开支,确保正常运行;五是组织开展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和生病住院探视,保障老干部医疗机制,发放无工作遗属医疗保险;六是开展慰问异地安置老干部,保障异地安置老干部及遗属权益;七是开展老干部及老干部活动中心报刊征订,确保老干部人手一份《福建老年报》,保障其政治待遇;八是开展特殊困难老同志救济补助,保障老干部及遗属困难帮扶救助机制。
(3)主要绩效目标:推动老干部两项待遇(政治、生活待遇)全面落实到位,确保老干部两个阵地(学习、活动阵地)得到进一步发展,积极拓展老干部余热发挥,切实保障老干部合法权益。落实好全市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医疗待遇,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看望慰问、服务管理和遗属照顾等工作,搭建老干部活动和发挥作用平台,做好福安市老干部活动学习中心硬件设施完善及大楼运行,为老同志提供良好活动学习环境。
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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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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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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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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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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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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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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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元旦“两节”慰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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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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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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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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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等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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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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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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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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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活动中心日常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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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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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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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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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医疗保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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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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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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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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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省慰问老干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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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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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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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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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及老干部活动中心报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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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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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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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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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及遗属救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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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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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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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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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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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两节”慰问费等老干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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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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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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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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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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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元旦”两节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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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慰问老干部及遗属覆盖率;2.市各套班子每位在职副处以上领导挂钩联系老干部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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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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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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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重阳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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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老干部重阳节等系列活动场次;2.慰问离退休干部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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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场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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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场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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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心大楼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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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年人活动中心大楼水电费支付率;2.维护人员劳务费支付人数;3.维护维修项目验收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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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2.7人; 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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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2.7人; 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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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医疗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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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老干部及遗属住院、医疗补助慰问金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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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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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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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异地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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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异地安置老干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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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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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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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及活动中心报刊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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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及老干部活动中心报刊征订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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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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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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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老干部及遗属帮扶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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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及遗属救济补助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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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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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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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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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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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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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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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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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活动中心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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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示范性活动中心巩固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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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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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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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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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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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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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对服务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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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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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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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养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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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实现文化养老目标实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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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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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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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①合理编制绩效目标。我局结合市政府对老干局绩效考评方案和2017年工作计划,召集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探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参考前三年的平均值、当年的数值、发展趋势等,确定了切合实际、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资金覆盖率和项目覆盖率符合年度预算布置要求。
②建立项目责任制。我局成立了老干局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陈盛富局长为组长,陈建昇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项目实施,下设办公室依托财务相关人员,负责进行协调、跟踪、监督、报送绩效材料等。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责任人。
③加强项目运行管理。一是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我局已有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如: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老干部学习阅文制度、老干部参观考察制度、老干部通报情况制度、老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制度、征求意见制度、老干部及遗属特殊困难帮扶制度等制度,实施“六个必访”,即:有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思想有波动必访,家里有事必访,节庆活动必访,生日诞辰必访,确保老干部政治生活各项待遇得到全面落实。二是项目质量可控。总体任务有分解,认真制定老干部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具体实施有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和标准,项目实施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情况通报。
④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我局按季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季度目标完成情况,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跟踪,及时纠偏,阶段性任务能按计划完成,全年性任务基本能够按序时进度执行,保证了年度目标任务按值或超额完成。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分析
强化资金使用和监督,包括资金使用前预算和计划的审核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顺利实施。总体看,我局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审批规范,手续完整。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专款专用,大宗商品采购均严格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办公室设置专职资产管理员,科室设置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定期清理盘点,固定资产使用率达100%,项目资金使用基本做到按照年度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
3、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①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我局依据老干部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评”的总体要求,设置年度绩效目标任务。针对项目的社会公益性、可持续性效益、老干部满意度特点,考虑经济效益评价较困难,本次评价采用比较法,辅之以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主要采用历史标准。
②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通过自查,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听取汇报、调阅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通过对工作成效进行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自评优秀等级。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投入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元旦、春节“两节”慰问费等老干部经费预算78.96万元,项目预算执行方面均能按序时进度完成。上半年资金到位率达66%,支出实现率达57%,下半年完成43%。资金使用投入78.96万元,其中春节、元旦“两节”走访慰问费23.92万,重阳节系列活动经费8万,老年人活动中心日常运行维护费38.04万,老干部医疗保健费3万,出省慰问老干部经费2万,老干部及老干部活动中心报刊费2万,老干部及遗属救济补助2万,资金使用率目标100%,实际使用率达100%,达成年度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
②产出目标完成情况。落实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开展元旦春节“两节”慰问及经常性慰问活动,完成对全市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慰问,实际完成目标值100%;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开展重阳节主题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游园、文艺演出、诗词评选、登山等活动,组织老干部进行重点项目参观考察,引导老干部发挥正能量作用,实际完成目标值100%;活动中心大楼维护经费用于支付维护人员劳务费、水电费、大楼养护等,保障了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行,满足老同志对健身、活动和“文化养老”的迫切需要,实际完成目标值100%;给老干部遗属发放住院、医疗补助;慰问13名异地安置老干部,实际完成目标值100%;充分利用党报、党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阵地,为离退休干部经常性学习创造条件。组织离退休干部阅文,发放学习资料,为离退休干部每人订阅一份《福建老年报》,活动中心阅览室及老干新村报刊征订也已完成,累计征订157份,实际完成目标值100%。经常性地做好走访看望生病住院、重病瘫痪行动不便老干部以及帮扶家庭特别困难的老干部和老干部遗孀等工作,帮助困难老同志及遗属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实际困难,实际完成目标值100%。
③效益目标完成情况。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有功之臣。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也是贯彻中央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顺利地完成了2017年老干部工作专项项目预期目标,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保障老干部各项待遇得到落实,实际完成目标值100%。通过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异地慰问、重阳节主题系列敬老活动及老同志报刊订阅等,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关心、尊重老干部的优良传统,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老干部的心坎上;二是提升了老干部满意度,实际完成目标值100%。在走访慰问的过程中,我们注意了解老干部的思想动态、身体和家庭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将一些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保持老干部队伍的稳定,有力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三是通过提供老干部工作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和解决离退休干部及遗属的特殊困难,帮助老干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老干部的关怀,鼓励他们更好地关心支持党和政府的工作,实际完成目标值100%。;四是完善老干部活动中心服务管理,活动中心作为老同志政治学习的课堂、文化娱乐的场所、联系老同志的纽带、发挥老同志作用的阵地来建设,进一步巩固省级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称号,实际完成目标值100%。
(3)评价结论
得分情况
① 总体得分:项目自评得分97分。
② 分数较高的指标:产出与效益指标。
③ 扣分较多的指标:过程指标中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指标扣分较多。
总体评价:项目政策科学、合理、可行,项目实际运行
规范有效,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指标分析
①投入指标体系得分29分,其中:
项目时效方面满分3分,得3分,项目实际建设月份按计划进行。
项目立项方面满分18分,得17分。部分绩效目标完成率未达100%,扣除1分,项目立项规范,项目按规定程序申请立项,提交材料充分、完整,事前进行集体决策。
资金落实方面满分9分,得9分。资金使用率达100%。
②过程指标体系得28分,其中:
业务管理方面满分7分,得6分。管理制度、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扣1分;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项目质量可控,具有或制定了相应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实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手段保证质量。
财务管理方面满分17分,得16分。制定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方面,不够健全完善,扣除1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满分6分,得6分。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③产出与效益指标体系得40分,其中:
产出数量方面满分20分,得20分。两节慰问老干部及遗属、重阳节系列活动开展、老年人活动中心运行维护、老干部医疗保健费发放、异地安置老干部慰问、老干部及老干部活动中心报刊征订、老干部及遗属困难帮扶完成率均达100%。
产出质量方面满分8分,得8分。局机关组织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完成质量进行评估。合格率达100%。
项目效益方面满分12分,得12分。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得到正常维护运行,满足老年人对健身、活动和“文化养老”的迫切需要,帮助解决老同志家庭、生活困难,让老同志安度晚年;省级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称号进一步巩固,推进老干部工作和老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直接受益人数达到服务对象总数,老同志满意度等指标基本达到目标水平。
4、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
①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地方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专项工作经费没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部分经费存在紧张情况。老干部及遗属救济补助经费较为紧张。2017年虽然顺利完成了老干部工作专项项目的预期目标,但从执行的情况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困难离休干部和困难离休干部遗属的帮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离退休干部大多年事已高,普遍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身患重病、大病和行动不便的人数越来越多,他们迫切需要得到更多的关心和照顾,一些无工作遗属家庭生活比较困难。老干部工作专项经费中“老干部及遗属救济补助”较为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执行和效益。
(2)改进措施
①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出台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②完善老干部及遗属困难帮扶措施。加大对老干部及遗属的走访力度,并及时更新台账,尽可能深入地了解老同志情况和他们的需要,力求精准帮扶,同时,创新服务内容和载体,给予老同志更多的关怀。
③提高本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财务人员要有针对性、有计划的开展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5、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优化绩效项目设置;二是加强绩效项目管理专干培训和业务指导。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含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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